关于转发《关于在全市开展2008年“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的倡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8-08       发布机构:市交通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137/2008-104758

局属各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秦皇岛市红十字会《关于在全市开展2008年“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的倡议》(秦红字(2008)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全市开展2008年“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的目的和意义,积极参与募捐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捐款,并鼓励干部职工积极捐款,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全局募捐活动由局办公室统一组织。各单位捐款由单位收齐后统一送交局办公室;局机关各科室人员捐款由各科收齐统一交局办公室。局办公室收齐后上交市红十字会。

3、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捐款请于2008年4月8日前交局办公室秘书室。活动结束后,市局将及时通报募捐情况。

 

附件:《关于在全市开展2008年“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的倡议》(秦红字(2008)9号)


公开程序:经局内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