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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市外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秦皇岛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3-02-14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本指南。

一、公开信息的分类

二、公开信息编排体系

1、序号;2、单位;3、类别;4、公开内容;5、公开形式;6公开时限;7、公开范围;8公开程序;9、责任科室;10、详细信息。

1、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3、公开时限。公开时限指信息公开的期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和限时公开。

5、公开程序。简要描述审核程序,如: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其他单位审核后公开。

三、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

1、主动公开范围。市科学技术局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秦皇岛市科学技术局信息公开目录》。

3、主动公开时限。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市科学技术局将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受理机构。市科学技术局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办公地址:海港区翠岛大街1号;邮政编码:066000;办公时间:夏时制: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其他时间: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至17:30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335—3061193;3639709;传真号码:0335—3067810;电子邮箱:qhdskjj@163.com。

3、公开程序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该信息的提示。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秦皇岛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单位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做好记录。

3)申请的处理流程

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3)答复。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答复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第二,申请内容含有不正应当公开的信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将可以公开的部分提供给申请人;

第四,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名称及联系方式;

第六,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四、秦皇岛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

五、救济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