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内部政务信息公开办法

发布时间:2022-11-22        发布机构:        字体:[   ]

体裁分类:环境保护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000357499/2021-373

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部署,加快公开步伐,细化公开内容,保障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促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二、公开的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建设方面

1.监控中心领导班子及各科室的职责范围(办公室负责,即时公开)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监控中心党支部负责,即时公开);

(二)党务方面

3.党建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党费收缴情况,党支部及党员表彰奖励和违纪处理情况(监控中心党支部负责,即时公开);

(三)财务方面

4.财务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办公室负责,即时公开);

    (四)人事方面

5.干部选拔、任免情况,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惩、招录情况,职称评定情况,劳资调整情况(办公室负责,即时公开);

(五)行政事务方面

6.大型采购项目(办公室负责,即时公开);

三、公开的形式和程序

(一)公开形式

公开栏公开。在主要办公场所内设公开栏,公布应该公开的内容。

(二)公开的程序

1、各科室对应公开的内部政务信息,经本科室负责人及分管副主任、主任审核后,在公开栏进行公开。

 2、各科室在对政务信息内容进行审检时,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监控中心主任为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牵头组织研究和解决政务公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处理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等。

(二)强化监督检查。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定期对政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扎实推进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