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卡办理须知

发布时间:2023-05-01        发布机构:公交公司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共交通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文号:        索引号:gjgs/2023-2



    根据秦残【2023】10号文件要求,自2023年5月1日起,新办、补办和换发残疾人证的,不再通过智能卡残疾人证加载公交卡功能,须持第二代残疾人证到市公交公司办理爱心卡。第二代残疾证,不作为免费乘车证件使用。原智能卡残疾人证公交功能有效的可继续使用,并在年审时逐步替换为爱心卡。
  • 爱心卡发放范围:具有本市城市区户籍(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开发区、抚宁区)、有乘坐市内公交车需求的所有持证残疾人。
  • 残疾人本人需负担新办卡、换卡、补卡的工本费7元,以及投保意外伤害险保险费15元/年,保险费由公交公司代收。不投保意外伤害险的残疾人不享受免费乘车政策。
  • 残疾人需新办卡、换卡、补卡的,凭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第二代残疾证原件、二寸免冠照片1张到公交公司指定地点办理。每张身份证只可以办理一张爱心卡。
  • 公交公司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查询服务系统》检验残疾证真伪。
  • 爱心卡可乘坐所有公交线路,每月刷卡次数为130次,超出次数按规定购票,剩余次数过月作废,不累积,不退卡,不退保险。乘坐公交车时需主动出示并刷卡,配合工作人员检查,自觉遵守《秦皇岛市市民乘车须知》等规定,做文明市民。
  • 爱心卡实行年审制,每年审验一次。在持卡人每年的生日当月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和爱心卡到指定地点参加年审,年审时缴纳下一年度保险费。逾期不审,爱心卡自动失效。不缴纳下一年度保险费用,不予年审。
  • 如出现爱心卡冒用情形的,终身不再予以补办爱心卡。
  • 年迈体弱、行动不便、重度残疾、盲人及患病乘车的须有他人陪护,陪护人员不享受免费乘车规定。提倡残疾人避开高峰期乘坐公交车出行。
  • 爱心卡业务办理地点:公交总公司一卡通服务中心、四道桥汽车站一卡通服务中心、天成锦江苑一卡通服务中心、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大厅公交IC卡窗口、抚宁区行政服务中心公交IC卡窗口、山海关汽车站IC卡便民窗口、北戴河海滨汽车站IC卡便民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