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财政局 秦皇岛市教育局 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和市级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1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

体裁分类:扶贫资金政策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秦财教〔2021〕737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2-1092

有关区财政局、教体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教〔2021〕165号),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区2022年省级和市级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预算(见附件),用于中等职业教育综合补助。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302“中等职业教育”。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政部门要按照分担比例足额落实本级资金,确保免学费、助学金等各类政策落实到位。要足额落实建档立卡学生资助资金,省级对各区予以30%的补助。教育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做好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资助对象的认定、发放工作,优先将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资助范围。严格界定“全日制正式学籍学生范围”,对不符合办学条件学校注册的在校学生;不能在国家规定时限坚持学习且达到规定学时、学习内容达不到中职学校教学计划要求的学生,不得享受免学费和助学金补助政策。

二、各区要加强免学费和助学金补助资金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严禁“一边免费、一边收费”,杜绝通过虚报学生人数套取补助资金的现象发生。中等职业学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与标准支出;要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等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会计账簿,规范会计核算,确保免学费和补助金资金使用的规范和有效。

三、按照《河北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冀财教〔2020〕87号)要求,中职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按照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省财政对政策落实中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县区按补助标准的30%给予奖补。奖补资金主要用于中职学校公用经费支出,提高学校运转水平。按照全省财政教育投入视频会议精神,此次各地生均公用经费奖补资金分配额度与2021年中央职业教育直达资金支出进度挂钩,向预算执行较好的县区倾斜。

四、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会同价格、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加强对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落实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杜绝通过虚报学生人数套取资金以及挤占、挪用、滞留资金等行为的发生。

 

附件: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和市级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秦皇岛市财政局      秦皇岛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

 

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和市级现代职业教育

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县区

省级资金

市级资金

小计

生均公用经费奖补

免学费

助学金

建档立卡

小计

免学费

助学金

合计

121.2

61

52

8

0.2

60

52

8

抚宁区

120.2

61

51

8

0.2

59

51

8

海港区

1

 

1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