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7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

体裁分类:扶贫资金政策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1-629

区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2018〕94)、《河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冀财社〔2016〕94号)的规定,根据冀财社〔2019〕93号文件,现提前下达你区2020年省级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      万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该项指标收入请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49项“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请列入2101202项“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

二、请你区按有关规定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信息公开等工作,同时,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并加强与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

1.资金分配表

2.城乡居民医保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秦皇岛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