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31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

体裁分类:扶贫资金政策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秦财社〔2019〕232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1-618

区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社〔2019〕135号),现提前下达你区2020年中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万元。统筹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待2020年中央结算资金下达后,再根据各地基层医改考核情况据实结算。请将上述经费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第2100399项“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科目。

请各区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

 

附件:

1.2020年中央提前下达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分配表

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秦皇岛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