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8 发布机构:办公室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00035727X/2023-797
各县、区人民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秦皇岛市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1日
秦皇岛市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23〕3号)的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数字政府建设,充分释放数字化发展红利,加快数字治理新格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国家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积极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科学决策与管理服务,推进政府治理流程优化、模式创新和履职能力提升,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的政府运行新形态,充分发挥数字政府建设对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生态的引领作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贡献秦皇岛力量。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以“一盘棋”“零边界”的发展思路,全面提升我市政务效能和政务服务水平,一批数字政府特色应用在数字决策、数字治理、数字服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努力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市域治理“一网统管”、政府运行“一网协同”,形成“上接国省、下联县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体化数字政府建设架构。具体目标是:“云”“网”“库”数字政府底座强健可靠,处于全省先进水平。部分单位自建机房随着设备达到使用年限,逐步迁移上云,非涉密系统全部上云,公共数据按需共享,公共数据应放尽放,符合条件要求的政务服务实现“一网通办”。到2035年,以数字化驱动全市高质量发展的数字政府体系更加成熟完备,服务型政府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整体协同、敏捷高效、智能精准、开放透明、公平普惠的数字政府基本建成。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集约高效的数字政府底座。
1.构建全市政务“一朵云”。加快构建安全可控、异构兼容的秦皇岛政务云,尽快联通省政务云平台,各县区政府(含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下同)统一使用市级云平台,不再单独建设。加快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原则上除涉密以外的所有信息系统和数据存储“应上尽上”。统筹推进全市政务云灾备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关键数据异地灾备和关键应用双活备份。(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委网信办等部门,各县区政府)
2.打造全市电子政务“一张网”。构建全市电子政务外网统一网络结构、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行维护,大力推进非涉密业务专网向电子政务外网整合迁移。建设市级电子政务外网应急处理和灾难恢复机制,建设市级电子政务外网备份中心,实现一网多平面,积极推进IPV4/IPV6双栈改造。突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网络覆盖能力,提升电子政务外网带宽,实现纵向骨干网市级万兆、县区级千兆、乡村百兆,横向覆盖市、县区机关单位。统一各级各部门互联网出口,加快完成业务专网归并整合,实现市、县区分级互联网出口统一管控。(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委网信办等部门,各县区政府)
3.完善全市政务数据“一体系”。积极构建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具备服务门户、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公共数据开放、运营管理、数据治理分析等功能,构建上联国家、省,纵向覆盖各县区,横向连接市直各部门的全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作为全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基础平台,统一为市、县区提供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归集治理和分析应用服务,同时具备对接同级党委、人大、政协、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军队等机构数据的能力,按需开展数据对接。各级政府部门不再新建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通道,已有通道纳入全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管理。市、县区政府部门使用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统筹管理本部门、本行业政务数据。完善数据资源库,依托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基础库、主题库、行业专业库,并纳入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管理。(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
4.建设信用信息基础数据“一座库”。优化提升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功能,强化信用信息归集,依法依规推进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失信联合惩戒等应用。(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二)汇聚开放共享的数字资源体系。
1.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务大数据管理体系,健全政务数据目录统一管理,实现数据资源统一采集、数据资源统一发布、数据供需统一对接、数据资源统一治理、数据传输统一监测、数据应用统一推广等功能。(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2.开展政务数据确权。各级各部门要明确数据权属和管理责任,根据相关国家标准,编制政务数据目录,实行“一数一源一标准”,形成全市统一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以应用场景为牵引,通过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对政务数据资源进行注册、挂接、发布,实现政务数据“有序共享、统一流转、按需调用”,开发利用公共数据资源,全力释放数据价值。(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3.汇聚治理公共数据。完善公共数据目录体系,通过采集、清洗、挖掘、分类等方式,从源头开展全量化汇聚、标准化治理、场景化开发,做到数据真实、完整、准确、通用。搭建“数据中台”,整合户籍、房产、医疗卫生(就医、购药)、旅游(景点订票、客房预定)、市场监管、电信(开户及位置)、民生(水电气暖等)、交通(公交卡及网约车等)以及其他有效实名制数据,打造数字政府运转中枢,加强数据清洗融合治理,保障数据格式统一规范,建立常态化数据汇聚治理和质量管控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公积金中心、市资源规划局、市卫健委、市旅游文广局、市外事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秦皇岛旅控集团等部门)
4.开放共享政务数据。加强数据源头治理,整合业务信息系统,消除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探索市、县区一体化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建立健全公共数据开放责任制度,依托秦皇岛市政务云,聚焦群众急需急盼和社会关切,推进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数据安全有序开放。(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5.开发利用公共数据。在中小企业融资、文化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医疗健康、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领域,融合利用政务与行业数据,形成系列数据开发利用场景。(牵头单位:市政府办;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金融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秦皇岛监管分局、人行秦皇岛市中心支行、市行政审批局等部门)
(三)提升经济运行的监测调节能力。
1.建立全市宏观经济发展基础数据库。推动经济运行相关领域业务数字化升级,归集、治理经济运行数据,构建多源合一的宏观经济发展基础数据库。各县区要建立本地宏观经济发展基础数据库。(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各县区政府)
2.加快构建经济运行主题数据库。按主题整合相关数据资源,建设投资、农业、主导产业、科技、贸易、消费、开发区、国资等一批主题数据库。建设京津冀协同、沿海经济、县域特色产业等区域发展主题数据库。(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旅游文广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外事商务局、秦皇岛海关、北戴河海关、市国资委,各县区政府)
3.加快建设和应用一批行业专题数据库。以行业管理业务数据为基础,建设和应用康养、财政、税务、就业、能源、交通、物流等一批行业专题数据库。(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外事商务局、秦皇岛海关、北戴河海关)
4.强化全市宏观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搭建宏观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平台,及时监测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关联分析我市主导产业、京津冀协同发展、沿海经济发展、县域经济发展等数据,研判政策落实效果,及时预警经济风险,提升政策制定精准性、有效性。(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
(四)提升统一市场的智慧监管能力。
1.完善法人基础数据库。依托河北省法人基础数据库,基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构建统一的市场主体、监管客体全景“画像”与信用档案,汇聚完善组织机构、股权结构、经营许可、资产规模、知识产权、社保医保等行业数据,加快数据分析应用,强化风险研判与预测预警,运用多源数据为市场主体精准“画像”。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行政执法信息、监管数据依规归集共享和有效利用,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精准性。(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行政审批局)
2.强化食品数字化监管。充分利用重点食品企业、明厨亮灶、食品安全检测等数据资源,联通河北省食品安全监管平台,丰富预警模型,实现动态精准监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
3.强化药品数字化监管。依托河北省数字化药品监管平台,汇集药品安全风险和信用档案数据,进行安全风险研判与预测预警,完善重点品种追溯体系建设,实现药品安全智慧监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4.强化特种设备数字化监管。将电梯、锅炉、气瓶等特种设备的状态、检验检测、超期未检预警等信息列入监管范围,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智能风险预警和应急管理,实现设备从注册登记到注销全过程、全方位监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5.创新数字化监管方式。依托河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充分运用非现场、物联感知等新型监管手段,对接各行业专业监管系统,强化监管行为、结果、对象等基础监管数据汇聚共享,实现重点领域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数字化追溯监管。(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具有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
(五)构建精细精准的数字化治理体系。
1.完善人口基础数据库。汇聚自然人出生、社保、教育、婚姻、就业等基础信息数据,依法依规提供自然人基础数据服务。(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
2.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智能化。完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智能化建设应用”、智慧安防小区等工程前端设备覆盖和平台应用功能,通过大数据提高打击犯罪、治安联动和预防风险能力。(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各县区政府)
3.推进应急管理数字化。充分运用全省应急管理“一张图”,加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数据的整合和运用,形成统一、规范的应急管理数据库。加强数据的深度挖掘和精准分析,建立数据定期更新完善制度。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视频系统,建设工、矿、商、贸领域作业场所视频监控全覆盖工作平台。加强对矿山、危化、冶金等高危行业企业重大危险源和各类自然灾害险情风险的监测预警,全面提升应急监督管理、指挥救援、物资保障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外事商务局、市工信局)
4.推进传染病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精准化。融合实验室检测、大数据、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管理等信息,实现疫情和疾病流行趋势智能分析,提升重大疫情早发现能力。实现疫情防控和信息双闭环管理,为疫情风险研判、防控措施制定和资源统筹调配提供支撑。完善公共卫生数字化应用,全面增强早期监测预警、快速应急处置、综合救治能力。(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5.创新数字应用新场景。准确把握行业和企业数字转型需求,打造主动式、多层次创新服务场景,优化数字产业、数字社会发展环境,激发数字经济活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加快智慧停车、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旅游等场景应用,依托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提升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推进数字乡村建设,补齐乡村信息基础设施短板,发展智慧农业。探索培育数据要素交易市场,落实数据产权交易机制,规范数字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旅游文广局、市工信局、市委网信办、市农业农村局、秦皇岛旅控集团,各县区政府)
6.推进基层治理数字化。积极争取全省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县区,积极配合省民政一体化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开通市民政一体化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全面提升全市社区管理治理、服务救助、收集居民需求建议的能力。(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7.畅通数字化矛盾化解渠道。建设网上行政复议、网上信访、网上调解平台,畅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渠道,提升法律援助智能化水平。(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信访局、市司法局)
(六)搭建均等普惠的数字服务体系。
1.完善电子证照基础数据库。推进个人、企业高频证照全面电子化,建设全市统一电子证照基础数据库,推动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互通互认。建设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系统,推动政府部门使用电子印章,在行政审批、税务、社保、公积金等领域推广电子印章应用。(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公积金中心等部门)
2.打造泛在可及政务服务。加快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集约化建设,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就近办、自助办,推动省、市、县区、乡、村五级政务服务事项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拓展应用“冀时办”,整合集成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移动应用,推广惠企利民政策“免申即享”、民生直连,提供一站式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3.推行智慧便捷政务服务。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广“一件事一次办”系统,围绕企业从设立到注销、自然人从出生到身故的全生命周期各业务场景提供套餐服务,大力推进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
4.提供优质便利的涉企服务。积极应用“冀时办”企业版,集中涉企高频应用,提供便捷高效服务。探索推行“一业一证”审批方式,以数字技术支撑“证照分离”改革。建设完善企业专属服务空间,实现政策、服务精准化推送。(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5.拓展公平普惠的民生服务。充分利用河北省政务服务码系统,探索推进与身份证、社保卡、老年卡、市民卡等互相关联,逐步推动与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领域的业务码协同应用,打造多元参与、功能完备、快捷稳定的“多码融合”服务体系。推进平台适老化改造、信息无障碍建设,优化完善老年人、残疾人办事体验。以社会保障卡(电子社保卡)为载体,推动居民服务“一卡通”在政务服务、社会保障、城市服务等领域的线上线下应用,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率先实现“同城待遇”。(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七)强化动态感知的生态保护能力。
1.提升生态环境数字治理能力。推进大气、水、土壤、自然生态、核与辐射、气候变化等数据归集治理,建设生态环境主题数据库。完善升级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构建环境形势分析、管控措施评估等全景智能决策支撑体系,实现生态环境全方位实时监测、污染源头全天候动态感知。积极构建碳排放智能监测和动态核算体系。(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建立国土空间与自然资源基础数据库。持续更新和完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大比例尺地形图和三维实景模型数据,大力推广自然资源秦皇岛卫星遥感数据应用,增强自然资源三维动态监测和智慧监管能力,提升自然资源数字化管理能力,归集规划、土地、矿产、海洋、测绘地理信息等自然资源数据,建设自然资源智能监测监管平台,打造集成“天、空、地、网”为一体的自然资源动态感知和监管体系,为国土空间规划、资源监管等提供数据和技术保障。(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市林业局)
3.打造智慧水利体系。聚合水利数据资源,加强数字孪生流域建设,加强河道防洪监测点位建设,扩大监测感知范围,初步实现流域覆盖、智慧应用和智能管控,打造具有预报、预警等功能的智慧水利体系。(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八)构建科学高效的政务运行体系。
1.提升政务云视频“一张网”应用水平。依托政务云视频,实现市、县区、乡、村全覆盖,推进融合电视电话会议、政务云视频、应急指挥、涉密视频会议、互联网会议功能于一体的“五合一”多功能视频会议室建设,提升市、县区政务云视频应用水平,提升乡、村云视频应用效率。加快推进政务云视频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立覆盖全市公务人员的政务云视频APP和全市统一的软硬件一体化视联网络平台。(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2.提升全市公文“一张网”运转水平。加快实现县区级非涉密移动办公,并推广到镇街。建立非涉密移动办公标准化数据接口,实现省、市、县区三级贯通。推动涉密移动办公向市重点部门和县区延伸。(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保密机要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3.提升行政数字化监督水平。建设市政府电子督查系统,构建督查活动监督平台和信息共享平台,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等,对不同阶段督查重点、社情民意热点进行分析研判,增强督查精准度,提升督查效能。(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4.提升政策辅助决策能力。加快构建分级分类、共享共用、动态更新的全市政策文件数据库,围绕经济运行、应急管理、社会治理等领域,构建专业化预测、分析、研判模型,建立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机制和综合分析系统。(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九)提升精准便捷的政务公开水平。
1.强化政策解读发布。依托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基于全市政策文件数据库,建立政策智能问答系统,提供针对性政策解读服务。适应不同类型新媒体平台传播特点,开发多样化政策解读产品。(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2.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优势。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一体化融合,打造一批社会关注度高、受群众欢迎的优质政务新媒体账号。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逐步构建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收集分析社会舆情,在突发事件信息发布、舆情处置中发挥引导作用。(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3.畅通群众互动交流渠道。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为主要载体,通过群众信箱、民意征集、政府热线等形式开展政民互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十)构建严密可靠的网络和数字安全保障体系。
1.完善安全管理机制。统筹数字政府建设安全和保密工作,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密码保障系统并定期进行安全性评估,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数据分类分级保护等要求。加强对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企业的规范管理,强化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个人隐私等信息的保护,落实政务数据“出境”管理要求,守住数据安全底线。(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
2.加强安全保障水平。建立动态监控、通报预警、协同响应的数字政府安全技术保障体系,积极探索数据加密、动态脱敏、访问控制等手段保障数据安全。聚焦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利用流量监控、入侵检测、漏洞扫描、日志审计等手段,提升网络安全隐患监测能力。增强关键系统安全管理和防护,加强安全传输、授权管理、全流程审计和运行监控,提升系统安全防护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秦皇岛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大数据主管部门。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整合职能,建立高效协同的数字政府建设体制。建立市直部门数据官制度,数据官原则上由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负责本部门数字政府建设任务。
(二)强化统筹推进。建立全市数字政府建设项目储备库管理制度,凡不符合数字政府建设规划、不符合数据共享要求的,不列入储备库。健全会商联审机制,优化项目审批方式和流程,合理缩短审批周期。整合利用现有各类信息化建设和运维资金,实行全口径全覆盖扎口管理,制定数字政府建设和服务预算标准,严格规范运维经费审核和使用,未经审核的不予安排预算资金。完善财政资金购买数字化服务采购制度,创新购买服务运作机制。
(三)强化督导考核。建立数字政府建设考核机制,将数字政府建设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重要参考。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专班加强督促指导,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审计部门对数字政府项目建设开展审计监督。研究建立多方参与的数字政府建设评价机制,运用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评价等手段,客观评价建设成效。
(四)强化资金保障。建立多元投入数字政府建设资金保障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重点支持云、网、数据、共性应用等基础平台建设。在自主安全可控前提下,探索政府部门和企业合作共建,通过政府投资、社会融资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数字政府建设。
(五)强化人才支撑。大力培养和引进复合型专业人才,加强各部门信息化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水平。将数字政府建设列入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习培训内容,引导部门将数字政府理念融入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提升机关干部的数字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