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海军山海关机场净空保护区核心区域管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5-28        发布机构:办公室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00035727X/2021-434

为保障飞行安全,进一步加强海军山海关机场净空保护区核心区域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印发<军用机场净空规定>的通知》(国发〔200129号)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海军山海关机场净空保护区核心区域范围涵盖以下村庄和社区所辖地域:

海港区东港镇(8个村):东向河寨村、西向河寨村、王家庄村、上营村、龙家营村、孙家庄村、中心庄村、卸粮口村。

山海关区南关街道(5个社区):左岸社区、南苑社区、田园社区、水泉社区、新影社区。

山海关区路南街道(7个社区):海韵社区、海景社区、海逸社区、工人街社区、海馨社区、向阳社区、长城社区。

山海关区古城街道(2个社区):东城社区、西城社区。

山海关区西关街道(3个社区):平安里社区、西关社区、西河社区。

山海关区石河镇(16个村):田庄村、团练村、唐子寨村、沟渠寨村、晓营村、黄金庄村、高建庄村、古城村、郑庄村、红瓦店村、五里台村、圣水庄村、黑汀村、前寨村、张庄村、孟家店村。

山海关区一关镇(22个村):中心村、马头庄村、小北园村、南后街村、南营子村、小湾村、东洼子营村、小西关村、大街村、北街村、北涂庄村、南海村、胡庄村、西洼子营村、侯庄村、北后街村、南涂庄村、肖庄村、申庄村、工农新村、北园村、董庄村。

二、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海军山海关机场净空保护区核心区域内从事下列活动:

(一)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

(二)修建靶场、强烈爆炸物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三)设置影响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飞行器机组成员视线的灯光、标志或者物体;

(四)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

(五)操控无人驾驶的航空器、系留气球和升放风筝、孔明灯等其他升空物体;

(六)饲养、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动物;

(七)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

(八)燃放爆竹、烟花、焰火等;

(九)在机场围界外5米范围内,搭建建筑物、种植树木,或者从事挖掘、堆积物体等影响机场安全的活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影响机场净空保护的活动。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及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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