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4 发布机构:办公室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2020〕—2 索引号:00035727X/2020-257
海港区、抚宁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声环境功能区的调整和划分是环境噪声执法、建设项目管理、噪声污染源治理的重要依据,是区域规划调整、引导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科学依据。按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和《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城市及县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和调整备案工作的通知》(〔2018〕115号)要求,对秦皇岛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进行了划分及调整。《秦皇岛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和各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示意图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各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示意图(略)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