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秦皇岛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31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体裁分类:秦政办字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秦政办字〔2024〕7号        索引号:00035727X/2024-819

各县、区人民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秦皇岛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编制了《2024年度秦皇岛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工作责任,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按时完成。

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要按照《秦皇岛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办理。

三、承办单位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等工作。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