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06        发布机构:办公室        字体:[   ]

体裁分类:秦政办字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秦政办字〔2019〕22号        索引号:00035727X/2020-308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秦皇岛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528


秦皇岛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计划

 

为认真贯彻《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办〔201917号)精神,扎实推进全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构建长效运行机制,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构建适水发展的农业种植体系、高效节水的灌溉工程体系、引排得当的水系连通体系,系统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持续压减地下水超采量,努力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为新时代全面建设沿海强市、美丽港城和国际化城市提供可靠的水安全保障。

二、治理范围

全市地下水超采区主要集中在昌黎县和北戴河新区沿海地带,为一般超采区,面积约为52.26平方公里。

三、治理目标

2022年,完成地下水压采量700万立方米,基本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退出超采行列,地下水漏斗中心水位回升;河湖生态明显改善,主要河流河段实现季节性有水。

 


全市20182022年分年度压采任务表

单位:万立方米

   年度

区域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182022

秦皇岛市

100

200

100

200

100

700

 四、治理措施

(一)强化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重大专项行动等契机,加强宣传教育,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组织编制通俗易懂、主题鲜明、内容鲜活的宣传材料、公益广告等,推进节水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提高全民节水意识。(牵头部门:市水务局;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县区政府为责任主体,以下不再列出)

(二)实施农业节水增效。大力推广节水先进经验,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喷微灌工程,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万亩。到2022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75以上,压减地下水超采量约200万立方米。(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水务局)

(三)加快工业节水减排。加快高耗水行业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推进以地下水为主要生产水源的现有工业园区节水改造,新建企业和园区推广应用集成优化用水系统。到2022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力争达到90%(牵头部门:市工信局)。年用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企业用水计划管理实现全覆盖,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14.6立方米2015年价(牵头部门:市水务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统计局)

(四)加强城镇节水降损。加快实施供水管网改造建设,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推进公共领域节水,公共建筑采用节水器具,城镇居民家庭推广节水型器具,限期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提高城市节水工作系统性,将节水落实到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落实城市节水各项基础管理制度,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到2020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下降到10%(牵头部门: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市水务局)

(五)增加非常规水利用。加强人工增雨(雪)工作,开发利用空中水资源(牵头部门:市气象局);加快海水淡化项目建设,推广企业使用淡化海水,到2022年,海水淡化利用量增加到80万立方米(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加大再生水利用力度,城市绿化、市政环卫、生态景观等优先使用再生水,到2022年,再生水利用量增加到900万立方米,利用率提高到30%(牵头部门:市城管执法局)

(六)切实提高污水处理水质。加强水污染防治,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标准,加大污水管网建设和更新改造力度,到2020年,城镇污水收集率提高到100%,城镇污水处理厂逐步执行地表水Ⅳ类排放标准。(牵头部门: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

(七)推进农村集中供水水源替换。结合农村饮水安全改造提升工作,通过管道延伸工程,用北戴河西部水厂地表水置换北戴河新区部分农村生活饮用水,到2020年压减地下水超采量200万立方米。(牵头部门:市水务局)

(八)完善地表水供水体系。通过修复引滦灌渠、南石灌渠,新建水渠、泵闸等,将滦河水引至地下水超采治理区,为农田灌溉和用水大户企业提供水源(牵头部门:市水务局)

(九)调整农业种植结构。运用政府补贴、水资源税、价格杠杆等措施,推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推进适水种植和量水生产,减少高耗水农作物种植面积,扩大低耗水作物和耐旱药材、花卉等种植面积,变灌溉农业为旱作雨养农业。新增旱作雨养面积2.5万亩,到2022年,压减地下水超采量300万立方米。(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水务局)

(十)推进河湖整治和生态补水。持续开展河湖清理行动,深入实施清理垃圾、清理违障、清洁水质行动,维护良好的河湖水环境。严格入河排污总量控制,提高河湖水质标准。建立生态补水常态化机制,从桃林口水库、洋河水库向戴河、洋河、饮马河、新河等河流补充生态水。(牵头部门:市水务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十一)提升河湖蓄水能力。强化节约集约用水,研究谋划入海河流拦蓄水工程规划,采取橡胶坝、滚水坝、水闸、湿地等拦蓄水工程,充分利用入海水资源,发挥好河湖蓄水、生态涵养功能。(牵头部门:市水务局)

(十二)补齐水利工程短板。以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堤防达标建设、险工险段治理为重点,2020年前全面完成《河北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行动方案》确定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全面提升防洪保安能力。(牵头部门:市水务局)

(十三)严格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加强重大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促进区域发展、城镇规模、产业布局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均衡。实行严格的产业准入制度,严把取水许可关口,严格审批新建扩建高耗水项目,加强对取水大户、特殊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对超计划用水的自备井取水户加倍征收水资源税,对公共供水的工业企业和城镇用水户实行差别水价和阶梯水价制度,对超限额的农业灌溉用水征收水资源税。(牵头部门:市水务局、市城管执法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税务局)

(十四)严格地下水禁采区管理。严格地下水开采管控,在地下水禁采区,除临时应急供水和无替代水源的农村地区生活用水外,严禁取用地下水,已有的要限期关停。(牵头部门:市水务局)

(十五)依法关停自备水源井。加快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改造建设,扩大管网覆盖范围,逐井明确城镇自备井关停时间、措施、责任人;坚持分类施策、有序推进,在旱作雨养、地表水源覆盖区,对农村灌溉机井实施填埋,或采取切断电源、拆除设备、加装井盖等措施进行封存。昌黎、北戴河新区要全面摸清取用深层地下水进行水产养殖的情况,制定并实施关停计划,将沿海治理范围内水产养殖行业的自备井彻底关停。未经许可的新打机井一律不得供电,对违法打井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法规严厉处罚,对违规供电企业进行严肃追责。(牵头部门: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秦皇岛供电公司)

(十六)健全地下水监测计量体系。健全地下水取用水户监控与计量,城市和工业用水严格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安装计量设施;农村地区暂不具备安装条件的,要通过“以电折水”实现用水计量。2019年底前,年取水量超过5万立方米非农业生产用机井,必须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牵头部门:市水务局;配合部门:秦皇岛供电公司)

(十七)深化水资源税和水权水价改革从严核定用水限额,落实有利于地下水压采的税收政策。推进水权制度改革,将用水总量逐级分解到县区和用户,明晰水权;根据农业水权交易细则,引导农民将水权额度内节余水量进行交易。(牵头部门:市税务局、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

(十八)推进依法治水管水。制定出台河道采砂管理、整治侵占河道、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农村饮水安全管护、地下水管控、规范政务事项办理等相关意见,加快推进水利重点工作规范化管理。扎实推进水利综合执法,深化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保护,严禁在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牵头部门: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五、投资估算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水总2002116号)等相关规范,结合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地区各类项目投资情况,初步测算,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总投资1.58亿元。其中:农村集中供水水源置换工程投资0.15亿元,引滦恢复工程投资1.43亿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秦皇岛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进全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跟踪督导,严格考核。县区政府是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落到实处。各牵头部门、配合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形成合力。

(二)逐级分解任务。20196月底前,相关县区要制定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市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进行审查、批复,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要强化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规范项目建设。

(三)加大投资力度。加大对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的投入力度,确保现有治理投入不减少,相关专项资金向地下水超采区倾斜。注重运用市场化办法,拓宽投融资渠道,撬动更多社会资金用于超采治理。市有关部门要加强与省相关部门的对接,积极谋划建设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四)严格考核奖惩。市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对照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考核办法的要求,切实加大推进工作落实的督导力度。建立奖优罚劣制度,考核结果与后续补助资金安排挂钩。对考核优秀的要加大后续项目资金安排规模,考核较差的要减少或暂停后续项目安排,对压采措施不落实、治理目标未完成的要严肃问责。

 

附件:秦皇岛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秦皇岛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张瑞书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李国勇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杨铁林  市政府副市长

  员:杨志有  市政府副秘书长

谷云华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杨学功  市发改委主任

赵柏林  市工信局局长

刘红军  市教育局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

孙宝旗  市资源规划局局长

李耀滨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高源山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石兆旭  市住建局局长

陈宝奎  市水务局局长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纪振勇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居丽玲  市气象局局长

张颖悟  市税务局局长

朱晓岭  秦皇岛供电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