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承办河北省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5 发布机构:办公室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秦政字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秦政字〔2022〕2号 索引号:00035727X/2022-568
青龙满族自治县、海港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 《秦皇岛市承办河北省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工作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日
秦皇岛市承办河北省第十一届少数民族
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工作总体方案
经省政府批准,河北省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以下简称民族运动会)由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和河北省体育局主办,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承办。为确保本届民族运动会圆满成功,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省第十一届民族运动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指示精神,遵循“平等、团结、拼搏、奋进”的民族运动会宗旨,充分展示我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特色和运动水平,培养和锻炼优秀民族体育人才,为弘扬民族文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推动我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动员各方面的力量,精心筹划、周密部署、科学组织、精准施策,努力办成一届隆重、热烈、精彩、团结、祥和、节俭的民族体育盛会,办出秦皇岛水平,体现秦皇岛特色。
三、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22年9月上旬,会期6天(含报到、返程各1天)。
(二)地点。
(1)开幕式地点:在秦皇岛市奥体中心体育馆。
(2)竞赛地点:国家体育总局秦皇岛训练基地。
(3)闭幕式地点:秦皇岛市奥体中心体育馆。
(4)食宿地点:国家体育总局秦皇岛训练基地。
四、比赛项目
(一)竞赛项目。珍珠球、蹴球、毽球、秋千、陀螺、押加、高脚竞速、板鞋竞速、民族武术、民族式摔跤(博克、且里西、格、北嘎、绊跤、希日木)、民族健身操。
(二)表演项目。每个代表团可报1-2个表演项目参加。
五、参加单位
1.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雄安新区)。
2.河北体育学院。
3.新疆巴州、农二师和西藏阿里(省民委邀请)。
六、参加人数
1.竞赛项目: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参加人数约1600人。
2.表演项目: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参加人数约500人。
3.各项目裁判人员:200人。
4.各代表团工作人员:100人。
5.安保、医务、志愿者:约200人。
参会人员共计约2600人。
另有开闭幕式演职人员参加。
七、进度安排
整个筹备工作分为五个阶段:
(一)前期筹备阶段(2021年9月至2022年3月)。
主要任务:
1.2022年3月20日前:成立筹委会,编制总体方案报主办单位批准,安排各部门分工,完成各分项实施方案。
2.2022年3月底前:确定比赛场馆和驻地。
3.2022年3月30日前:承办全省筹备工作会议(各代表团参加)。
(二)综合筹备阶段(2022年4月至6月)。
主要任务:
1.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会徽、会歌、吉祥物征集工作。
2.2022年5月底前:完成器材购置,完成开闭幕式招标程序,落实开幕式具体承办单位。
3.2022年6月1日前:完成筹备倒计时100天方案、开闭幕式方案。
4.2022年6月上旬:举办倒计时100天启动仪式。
5.2022年6月底前:召开综合协调调度会议。(各部门和代表团联络员参加)
(三)赛前试运行阶段(2022年7月至8月)
主要任务:
1.2022年7月中旬:承办裁判员会议(各项目裁判长、部分裁判员参加)。
2.2022年8月上旬:配合主办单位召开新闻发布会。
3.2022年8月20日前:场馆、场地测试和试运行,确定参加开闭幕式领导和嘉宾。
4.2022年8月30日前:启动各项赛事保障工作,各场地赛前最后调试,组织开幕式预演、彩排。
(四)赛时运行阶段(2022年9月)。
主要任务:
1.开赛前3天:承办各代表团联络员会议。(各代表团联络员参加)
2.赛事开始:组织好赛事运行,举办好开、闭幕式等重大活动,做好赛会各项保障工作。
(五)赛后总结阶段(2022年9月至11月)。
主要任务:
1.进行赛后工作总结,提交总结报告。
2.对承办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对各类获奖证书进行制作发放。
3.对各类文件资料、音频视频整理归档。
4.配合制作全省第十一届民族运动会宣传片或宣传册。
民族运动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及分项,实施方案将在此总体方案框架下制定落实。
八、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为加强领导,确保我市承办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秦皇岛市承办河北省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
名誉主任:王 曦 市委书记
主 任:丁 伟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主任:李杰刚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许红琳 市委常委、统战部长
执行副主任:李振平 市政府副市长
李国强 市政府副市长
秘书长:李文生 市政府秘书长
郭勇兵 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姜 明 市委副秘书长
秦继革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如凯 市政府办公室副县级督查专员
成 员:胡燕忠 市委宣传部二级调研员
刘红军 市教育局局长
卢新平 市民宗局局长
冯瑞平 市财政局局长
孙谓青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王殿忠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乔树荣 市旅游文广局局长
蒋玉洪 市卫健委主任
王家喜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忠全 市审计局局长
王 平 市国资委主任
高卫东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肖凤利 市体育局局长
于凤喜 市机关事务局局长
卢爱兵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翟竹博 市公安局副局长
孙 娟 团市委书记
门志强 市通信办主任
崔 军 国家体育总局秦皇岛训练基地党委书记
陈建军 国网秦皇岛供电公司总经理
鲍成超 海港区政府区长
(二)工作机构。
筹委会下设10个工作机构,即:综合协调组、开闭幕式组、竞赛组、服务保障组、新闻宣传组、安全保卫组、志愿者服务组、环境整治组、医疗防疫组、财务审计组,实行在筹委会主任领导下,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1.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参加单位:市民宗局、市体育局。
主要职责:
(1)负责筹委会的日常事务;制定部署各阶段工作任务。
(2)负责重要会议和重要领导活动的协调安排。
(3)负责大会的总协调、调度、指挥。
(4)负责综合协调安排,整体策划,以及联系、沟通、协调各工作组的日常工作。
(5)完成筹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开闭幕式组。
牵头单位:市旅游文广局。
参加单位:市民宗局、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海港区政府。
主要职责:
(1)负责大型活动的组织,以及开闭幕式的总策划工作。
(2)安排演出单位的排练和场地的布置,设计制作比赛场地的横幅、背景牌;准备开幕式主会场的彩虹门,彩色气球的施放及标语;与会人员的出入场地安排、观众区域划分和就坐位置。
(3)制定和实施开闭幕式大型表演方案,做好开幕式演出的创作、编排、演出等工作。
(4)制定和实施闭幕式颁奖晚会方案,做好闭幕式各项组织、筹备工作。
3.竞赛组。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参加单位:市民宗局、国家体育总局秦皇岛训练基地。
主要职责:
(1)配合省民委、省体育局安排各竞赛项目、表演项目场地并做好场地的修整、器材的布置、安全保障。
(2)按照省组委会的总体方案,配合制定各项目竞赛日程安排和竞赛须知。
(3)制定运动员和裁判员守则,协助制定大会秩序册。
(4)负责奖杯、奖牌、证书计算、购置及颁奖。
(5)协助负责裁判员工作任务安排。
(6)协助负责组队参加比赛。
4.服务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民宗局。
参加单位:市接待中心、市机关事务局、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海港区政府、市通信办、国网秦皇岛供电公司、国家体育总局秦皇岛训练基地。
主要职责:
(1)根据各代表团第二次报名情况,以及本届民族运动会与会领导、来宾、新闻记者,各项目裁判员和大会各办事机构工作人员的人数安排食宿,并制定出整体接待方案。
(2)民运会期间餐厅、宾馆、饭店的食品安全保障,加强监督指导,严格按照民族风俗习惯执行。
(3)统一调配落实运动会所需车辆,并确保比赛期间交通顺畅。
(4)负责各宾馆、餐厅和场馆水、电、通讯等保障工作。
5.新闻宣传组。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参加单位:市民宗局、市体育局、市行政审批局、海港区政府。
主要职责:
(1)制定民族运动会的整体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
(2)组织会歌、会徽和吉祥物征集。
(3)负责邀请省、市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
(4)布置宣传标语、横幅、彩旗等;各涉会场馆、宾馆挂贴宣传标语和横幅;体育馆内场景布置及氛围营造。
6.安全保卫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参加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国家体育总局秦皇岛训练基地、海港区政府。
主要职责:
(1)负责运动会安全保障方案的制定。
(2)负责开闭幕式的安全保卫、交通疏导、消防等工作。
(3)负责民族运动会期间的安全保卫、交通疏导、消防等工作。
(4)运动员驻地的安全保卫、交通疏导、消防等工作。
(5)维护民族运动会整体秩序,保证大会周边沿线安全、交通顺畅。
7.志愿者服务组。
牵头单位:团市委。
参加单位: 市教育局。
主要职责:
负责民族运动会志愿者服务方案的制定,组织开展志愿者的招募、培训工作,提供迎送服务、比赛服务、礼仪服务、生活服务等。
8.环境整治组。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参加单位:市公安局、海港区政府。
主要职责:
(1)负责比赛场馆周边及代表团驻地环境卫生的整治。民族运动会期间城市相关路段道路、周边建筑物广告的统一规划。
(2)设置通往驻地的临时指示牌。
9.医疗防疫组。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参加单位:市第一医院。
主要职责:
(1)负责民族运动会医疗应急保障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2)负责民族运动会大型活动、比赛场地、训练场馆、运动员驻地及运动员和与会人员等的医疗救护及保健工作。
(3)负责民族运动会期间疫情防控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10.财务审计组。
牵头单位:市审计局。
参加单位:市财政局、派驻纪检组。
主要职责:
负责民族运动会筹备和举办期间各类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