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25        发布机构:办公室        字体:[   ]

体裁分类:秦政字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秦政字〔2019〕12号        索引号:00035727X/2020-286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

  《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2019717

          

 

 

 

 


   

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实施意见》(冀政字〔201853号)精神,建立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企业养老保险)中央调剂基金上解下拨机制,进一步改革完善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逐步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统收统支,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秦皇岛市实际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出发,建立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以下简称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相衔接的基金调剂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政策,逐步实现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统收统支。

    (二)基本原则。促进公平,通过实施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合理均衡县区间基金负担,提高养老保险基金整体抗风险能力。明确责任,实行各级政府扩面征缴和确保发放责任制,建立市、县区政府责任明晰、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统一政策,进一步统一全省养老保险政策和业务经办规程。稳步推进,逐步提高中央调剂基金筹集比例,为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统收统支做好制度和政策衔接。

(三)主要任务。建立我市中央调剂基金上解下拨机制,健全市、县区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责任分担机制,完善省级统筹基金补助办法,建立周转金增长激励机制,建立社会保险风险储备金(以下简称风险储备金),建立市对县区企业养老保险考核奖惩机制,提高基金抗风险能力,确保企业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二、明确中央调剂基金上解下拨办法

全市上解中央调剂基金由各县区、市本级(以下统称各县区)企业养老保险基金上解的资金构成,省下拨我市的中央调剂基金全部拨付各县区。

某县(区)上解额=(省职工平均工资×90%)×某县(区)在职应参保人数×上解比例。

省职工平均工资(秦皇岛市职工平均工资高于省职工平均工资,故采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省统计局提供的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加权平均工资。

某县(区)在职应参保人数,暂由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以各县区在职参保人数决算数为基础核定后乘以0.9确定。

上解比例,按国家规定执行。

某县(区)拨付额=核定的某县(区)离退休人数×全国人均拨付额。

    核定的某县(区)离退休人数,由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以各县区上年度离退休人数决算数为基础核定。

中央调剂基金是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的组成部分,纳入省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市对各县区采取先预缴预拨后清算的办法,按季度上解下拨,年终统一清算。

2019年及以后年度执行市对县区上解下拨办法。

三、调整省级统筹基金补助办法

2019年起,市在拨付各县区省级统筹基金补助和中央调剂基金后,各县区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由当地政府承担。省级统筹基金补助中,定额补助以2017年度省拨付我市的中央财政补助总额及上解县区当年贡献额为基数、各县区20132017年基金决算收支缺口占全市比例为权重计算;调标补助以2018年及以后年度省拨付我市的调待补助总额为基数、各县区上年末企业离退休人数占全市比例为权重计算。

市级根据各县区就业、参保、缴费及支出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四、建立周转金增长激励机制

2018年末暂存各县区的省级统筹基金结余,留足2个月基金支出额作为周转,结余部分全部上解到市;不足2个月基金支出的,由市予以补足。2019年及以后年度,年末基金结余达不到当年2个月基金支出额的,由县区筹资补足;年末基金结余超出2个月基金支出额的部分,暂留存各县区统筹安排使用。

五、建立风险储备金

市、县区政府要建立风险储备金,专项用于补充社会保险基金。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在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下开设社会保险基金风险储备金子账户,积极拓宽筹资渠道,从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相关收入中筹集风险储备资金,开展增值运作,实现保值增值。

2019年起,县区财政列入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年初预算的财政补助,应全额划入本级风险储备金,按季上解到市,市按照不低于实际上解数额增加统筹基金补助。对各县区超出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年初预算安排的财政补助,拨入本级风险储备金的,市按一定比例再增加统筹基金补助。

六、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

各级政府承担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弥补基金缺口、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保证基金安全的主体责任。市将基金安全运行、扩面征缴质量、基金预决算编制执行和重点工作落实等情况列入养老保险绩效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和市税务局制定实施

同时将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和确保养老金发放等指标列入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县域经济发展增比进位考核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督察。

七、加大扩面征缴力度

以灵活就业人员、中小微企业和农民工、新业态从业人员为重点,集中开展全民参保宣传月活动,运用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和全民参保基础数据库,实现精准扩面,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覆盖。大力推广网上经办、微信、网银缴费,提高征缴效率。通过与企业纳税工资比对,夯实缴费基数,对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保、未如实申报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依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税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做好扩面征缴工作

八、加强基金风险管理

    认真落实《河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办法》,加强行政监督,开展社会监督,健全内控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基金风险。建立企业养老保险基金风险防范化解机制,落实市、县区政府主体责任,及时做好风险处置工作。严格执行退休审批程序,坚决制止违规办理提前退休行为。超范围、超标准动用基金的,对相关人员严肃问责,依法追回基金并相应扣减省级统筹基金补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重复领取、死亡冒领、提前退休等专项核查工作,对以欺诈、隐瞒、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法予以追回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强化基金预算管理

各级政府及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收支平衡、不留缺口的原则,加强基金预算编制和审核工作,严格规范收支内容、标准和范围,并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规定的程序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各级财政、审计部门要对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预算,保证全年预算按期完成。

十、提升信息化水平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控平台应用,实现社保、税务、财政、银行系统联网,实时管控基金收支转移业务,掌握和规范中央调剂基金与省级统筹基金收支行为。加快推进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面开展网上业务经办。构建以部门信息比对为主,社会化服务与远程认证服务相结合的待遇资格认证新模式。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市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人民银行、秦皇岛银保监分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参加的市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指导和推动改革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各县区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有力有序完成改革任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我市以前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