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3211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10-26        发布机构:环保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70/2018-160331

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132119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改善和巩固我市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秦皇岛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紧盯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坚持“治海先治河,治河先治污”原则,深入开展水环境治理攻坚行动,督促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全力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全市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一、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一是加强重点涉水工业企业日常监管。结合双随机抽查,全市已抽查工业企业1110家次,督促企业完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开展执法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严厉打击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利用渗坑、渗井、私设暗管偷排偷放和在线监控设施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持续保持我市长期以来形成的环保高压态势。二是深入组织开展“碧水2018”执法检查专项行动。采取市县(区)环境执法人员混编整组方式,开展交叉检查、异地执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水企业环境执法专项检查。市县两级执法人员交叉分为4个大组,每组8人,对全市涉气、散乱污企业及涉水企业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全市出动执法人员576人次,检查企业(点位)408家,发现问题企业(点位)81个。对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十小”、“散乱污”企业,发现一个消灭一个,做到“两断三清”,以永久不复产为目的。三是开展污水处理厂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市19家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用电情况和在线监测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每个污水处理厂都进行了现场取样监测,认真分析了污水处理量与用电量之间的关系,对超标排放的污水处理厂进行了立案处罚。四是开展了水环境执法专项检查行动。组织各县区对涉水企业进行检查,并成立市级检查组对部分涉水企业进行了抽查。目前县区自查及市级抽查工作已告一段落,进入整改提升阶段。自查阶段全市共计出动执法人员443人次,检查企业186家,共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点位)11家,对涉嫌超标排放水污染物企业进行依法处罚,相关处罚程序正在履行中。

二、深化入海河流综合治理。一是全面开展河流断面排查整治。以辖区内未达标河流断面治理为重点,坚持由断面溯河流,从流域层面出发,严格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工业园区、生活源、农村面源、水生态系统等存在的污染源,找出影响水质的原因和根源。环保系统开展水污染防治大排查行动,以市、县(区)环境执法人员为主,沿河进行全面排查,各级环境监测力量全程参与、积极配合,加密监测频次。二是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结合河湖清理行动,县、乡、村各级河长全部动员起来,加大巡查整治力度,采取清堵结合的方式,杜绝沿岸的生活污水和养殖废水入河,及时清理河岸垃圾,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作用,调动基层力量,加大排查力度,提高整治效果。截至目前全市河道垃圾已清理完成36.92万立方米;治理排污口13个;清除涉河违章建筑121处,整治非法采砂18处。 三是开展河流生态修复工程,围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目标任务,积极主动作为,采取多种措施,全力推进河流两侧绿化工作。县区结合河长制工作安排,抓住春季造林绿化的有利时机,科学规划布局,精心组织实施,加快河流两侧绿化进度。截至目前,今年全市饮马河共完成造林绿化2800亩,其中昌黎县400亩,卢龙县600亩,北戴河新区1800亩。戴河流域北戴河区段适宜绿化部位已经全部绿化完毕。为全面加强我市湿地资源保护与修复,实现全市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改善全市人民环境质量,打造独具特色的国际旅游、观鸟城市,我市2018年5月17日编制了《秦皇岛市湿地保护规划(2018-2025)》。并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印发。

三、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一是积极推进畜禽养殖整治工作。全市禁养区内的167个规模场(原171个,经进一步核实有4家不在禁养区内),已关停、搬迁162个,5家正在推进,其中抚宁2家,昌黎2家、卢龙1家未完成。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1294个,设施配建比例达到93.23%。二是推动整治甘薯加工污染。2018年卢龙县甘薯种植面积由2017的甘薯17.46万亩压减到15.5万亩,压减2.0万亩左右;其中,淀粉型甘薯由14.10万亩调减到11.61万亩,调减2.49万亩,调减比例17.7 %;鲜食型甘薯种植面积由2017年的3.36万亩增加到3.89万亩,增加0.53万亩,增加15.8%,目前甘薯栽植面积已全部完成。经邀请专家现场技术论证,报市政府批准开展薯类淀粉生产废水还田试点工作,计划选择示范企业,开展两季(3年,含项目验收)跟踪试验研究,选择2-3种典型作物,在卢龙县、昌黎县未施用过废水的农田上,研究废水还田活动对农作物及土壤肥力的影响,开展3年跟踪监测,对施用薯类加工废水农田区域的土壤、地下水、地表水、大气等环境质量,掌握每年度薯类淀粉加工废水还田对区域环境的影响,通过试点示范进一步完善薯类淀粉加工废水还田利用技术规范。三是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前已落实全市51个村庄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实施,计划年底前全部完成。剩余抚宁区4个、卢龙县2个尚未开工建设,海港区5个、卢龙县1个正在施工。

四、加强城镇污染治理。一是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昌黎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运行并通过环保验收,北部片区污水处理厂、卢龙县王深港污水处理厂投入试运行。北戴河新区团林污水处理厂主体基本完成,目前已进水调试。开发区东区陕西北路污水处理厂已初步进水调试,但配套管网建设正在抓紧推进。二是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秦皇岛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计划已经上级批准,处于初步实施阶段。陕西北路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方案正在组织论证。三是全面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市区范围内已完成餐厨垃圾厂配套污水管线建设工程,共铺设管线811米;北部片区和月大街污水管道建设工程全力攻坚,现已完成管道铺设830米,同步进行沥青道路铺设;海港区张庄市场及周边区域污水治理工程已完成主体工程,重点对张庄市场、先盛里小区、先茂里小区等老旧污水管道进行改建、修缮,对雨污混流问题和沿街门市私接乱排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共新改建污水管道690米,修缮、疏通污水管道1350米,修缮、改造检查井78座,片区整体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四是强化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护城河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已累计完成河道清淤共计8000立方米淤泥清除及外运;封堵缤塔咖啡排水、红旗里排水、海阳路沿街商户排水等8处排污点;完成护城河沿线等14条街道雨水系统,清掏雨水井5268座,雨水管涵35千米;从大汤河调水16次,应急投加生物菌剂(包括除臭剂、净水剂等)10次,安装曝气增氧设备,净化水质、削减污染物;水体水质修复工程已安装水下森林8900平米、生态浮岛600平米、曝气设备4套;人民医院南侧河道新建合页坝已安装完成,将提高洋洋花卉至文化路段整体水位,为生态修复工作提供条件。

五、强化船舶港口污染控制。一是推进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管控。由秦皇岛港股份公司投资200万元,完成了秦皇岛港东港区垃圾接收转运站的建设,目前运行情况良好;积极督促指导秦皇岛港股份公司开展污水治理,先后完成了中水回用、煤码头含尘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改造、含油污水处理站等项目,确保了港口污水达标处理和排放;环保、海洋、海事部门建立了船舶废油、含有污水接收、转运及处置联合监管机制和联单制度;海洋、城管、海事部门建立了船舶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置联合监管机制和通报制度。并通过开展联合检查,有效规范了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行为,为港口水污染治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是推进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提升。积极督促、指导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公司和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含油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工程。目前,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公司正在调研选择具体方案:一方面铺设管网,安装提升泵,将处理后的含油污水接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彻底取消直排口;另一方面对现有设备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实现达标排放;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形成污水,已通过车辆转运方式转移至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再排海,同时计划取消入海排污口。

        下一步,我局将近岸海域环境改善作为当前重要工作,奋发图强、攻坚克难,努力改善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同时,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非法排污的企业和个人,加大打击力度,严格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缺位,工作流于形式,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确保我市水污染防治各项任务目标高质量完成,打好打赢碧水保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