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3222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10-26        发布机构:环保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70/2018-160731

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13222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王爱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市民环保意识,倡导绿色生活的几点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对代表提出加强环保宣传力度进行了安排部署,现答复如下:

一、通过在市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开设环保365、向污染宣战等专栏专题,在电视台秦皇岛新闻、今日报道等热播栏目采写系列报道及展示典型案例等形式广泛宣传和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大力宣传我市环保工作动态,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环境保护,营造全社会保护环境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在市属新闻网站、河北共产党员网开辟专栏、制作专题,刊发转载相关稿件,倡导民众参与绿色志愿服务,引导民众树立绿色增长、共建共享的理念,让人们在充分享受发展所带来的便利和舒适的同时,履行好应尽的可持续发展责任的方法,实现广大人民按自然、环保、节俭、健康的方式生活;在“爱秦皇岛”微信公众号开设“碧水蓝天”专栏,组织开展以“我眼中的蓝天”、“每周少开一天车”为主题的网络活动,得到了广大网友积极参与;在“爱秦皇岛”微信公众号开通“环保大讲堂”专栏,同时利用“爱秦皇岛”“秦皇岛日报”“秦皇岛环保发布”等新媒体平台,宣传环保知识,解读环保法规,公布环保工作进展、通报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向网友展示一个美丽、开放、和谐、发展的秦皇岛。

三、积极推进工业企业环境宣传教育及环境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为提高企业环保意识、责任意识,市环保局创新宣传形式,深挖教育外延,在昌黎县筛选86家工业企业,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及环境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创建,制定了“1+5”工作方案,从企业环境管理组织体系、环境教育体系、环境管理规范化、环境保护文化和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入手,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和工作制度,实现了企业环境管理从末端治理到前端规范的转变。

四、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环境犯罪案件线索、严厉打击环境犯罪违法行为。制定印发了《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污染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并开始实施,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函、电话、来访、官网等渠道,向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及各县区分局,或者向其他负有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秦皇岛市行政区域内的环境违法行为,认真核查群众举报线索,认真对待群众举报的每一起环境犯罪案件线索,及时核查反馈。印发宣传通告,在全市主城区和农村、重点企业广泛张贴宣传,使打击环境犯罪相关知识家喻户晓,提高全民打击环境犯罪意识。

五、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将环境保护作为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和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要点,积极开展各项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建设美丽港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普法责任清单的规定,相关部门依据工作职责,采取符合实际、贴紧民众的形式,积极开展环境保护、治理污染、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在组织全市“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中,都将环境保护的法治宣传教育作为重点宣传内容。

六、结合环境节日大力宣传环保理念。今年六五环境日市委书记孟祥伟在秦皇岛日报刊发署名文章,“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绿色秦皇岛 你我携手共建”,秦皇岛市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主场活动暨环境保护宣传月启动仪式在市人民广场举行,纪念活动现场设立了环保咨询台和投诉台,接受群众咨询及投诉,并发放了“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北省开展‘回头看’工作明白纸”及宣传用品。利用全市“三下乡”集中行动、学雷锋日、世界水日、全国科普日等契机,以设立展牌,发放环保宣传资料和宣传用品等方式,大力普及环保知识,宣传环保理念。

七、利用广电、电视台天气预报栏目、户外电子大屏等平台滚动播放环保宣传标语和环保公益宣传片,潜移默化使环保意识深入人心。

参与并开展"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美丽秦皇岛·最美蓝天卫士”推选展示活动,积极树立正面典型,充分带动市民参与到保卫蓝天的行动中来。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围绕环保中心工作,注重正面引导,用宣传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用教育深化公众生态理念,着力构建环保宣教大格局,丰富形式,精准发声,注重实效,加快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积极助力生态秦皇岛、美丽秦皇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