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14405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8-28        发布机构:水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000357675/2024-303

民建秦皇岛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秦皇岛市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解决行洪安全和运行隐患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综合施策解决河道淤积及堤防建设不达标问题

我市河湖名录内共有河流73条,其中治理河段2级及以上堤防4段、4级堤防23段、五级堤防47段,共计417.93公里,达标堤防171.85公里。

(一)开展河道清淤治理保障行洪。对照秦皇岛市防洪保护区和沿江沿河城市防洪标准要求与现状差距,今年我们推进河道防洪治理与水资源调配和水生态环境相结合的综合治理。对青龙河、洋河等9条骨干行洪输水河流水系进行综合整治,实施河道清淤等建设,进一步保障行洪排涝畅通。并遵循秦皇岛市北高南低的地形特点和自然的洪水出路,充分利用防洪体系中的水库、闸坝,合理安排市域内重要支流洪水出路,以上游大中型水库调蓄、中游堤防防治、下游河道安全下泄为主,确保重要支流洪水出路通畅。

(二)加快完善防洪除涝工程体系。大力推进骨干水网工程建设,进一步解决区域洪水蓄泄能力不足的问题,提高区域河网引排能力。针对洪涝灾害防御新形势新要求,从流域整体着眼,以堤防达标建设和河道综合整治为重点,今年加快对滦河、青龙河、戴河、洋河、汤河等主要行洪排涝河道治理,未达标河段进行防洪达标治理,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疏浚、堤防加高培厚、河道拓宽、修建堤防、岸坡防护工程、堤顶路工程。到2035年,全面完成3级以上骨干堤防达标建设,主要行洪排涝河道防洪达标建设,全面提升洪涝灾害防御能力。

二、强化水闸维修养护,提升水闸运行能力

(一)水闸维养标准问题。长期以来,我市水闸工程的维护保养标准一直沿用水利部2004年版本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这一状况已在本年度6月中旬得到了根本性的解决。河北省水利厅正式发布了《河北省水闸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行)》,为我省水闸维修养护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提供了有力依据。

(二)水闸基本情况及维养工作情况。截至目前,秦皇岛市目前共有在册水闸100座,其中包括大型(21座、中型21座、小型78座。在这些水闸中,已有22座大中型水闸完成了安全鉴定工作。然而,除抚宁区胡各董水闸、卢龙县大顾佃子闸及开发区内的6座中型水闸运行状况良好外,11座未鉴定,另外11座均被评定为“三类”或“四类”闸,其运行状况已无法满足正常需求。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全力地推动将水闸除险加固纳入规划,并积极争取资金支持。此外,我们亦将争取水闸工程维修养护资金,确保水闸工程设施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工作得以切实执行,以有效预防侵蚀与老化现象的发生,从而确保水闸能够持续、稳定地运行。

三、强化雨水情监测预报,构建更为精确的预警体系

鉴于雨水情监测预报系统存在的不足,急需采取有效措施以增强其准确性和及时性。因此,汛期前我们完善了雨水情监测预报工作,并全力打造更为精确、迅速的预警机制。借助地方一般债的有力支持,我市已成功实现了对全市范围内267座水库的雨水情测报设施及大坝安全监测设施的基本全覆盖。针对部分坝址位于深山、信息传输条件较差的水库,我们已采取整合气象、水文、山洪等多个平台信息共享的方式,完善该区块雨水情,已构建起由气象卫星、测雨雷达、雨量站、水文站共同组成的雨水情监测“三道防线”。

在洪涝监测体系构建、洪水精细化模拟仿真模型开发以及防洪工程联合调度模型应用的基础上,我们严格遵循“需求导向、应用优先、数字驱动、能力强化”的原则,聚焦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核心路径,正加速推进数字孪生流域的构建进程,以形成具有“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功能的智慧防洪管理体系。同时,我们不断优化流域洪水预报方案,以提升暴雨洪水预报预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四、完善库区管理规范,使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鉴于提案中提出的不足和建议,同时为了做好我市水库管理和水库迎汛准备工作,我们对全市水库承包经营活动中影响工程安全运行的问题进行了排查整治。本次排查了全市267座水库,其中188座开展了承包经营活动,包括1座中型水库、32座小(1)型水库和155座小(2)型水库。主要经营活动为水产养殖和旅游,其中182座开展水产养殖,3座开展旅游,3座开展其他经营活动。经营收益根据承包方不同,分别由乡镇政府、村集体或县级财政管理。

为规范我市水库管理和水库备汛工作,对各县区水务部门水库管理工作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一是完善制度规定。对现有的水库承包经营活动管理制度进行了梳理和完善,明确各项规定和细则,特别是对承包人的经营行为明确了规定和约束。同时,明确水库管理部门和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二是加强合同管理。合同是水库承包经营活动的基础,加强对合同签订、执行和终止的管理。在合同中明确承包人需要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库安全运行、汛期度汛等工作事项,避免出现争议和纠纷;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发包方加强对水库承包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管,特别是对水库的安全、防汛、水资源保护等方面要加大监管力度。同时,要加强对承包人的监督防止出现违规行为;四是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建立投诉举报机制,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对水库承包经营活动中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同时,要对举报人进行保密,并给予相应的奖励以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监督;五是加强培训和教育。加强对承包人的培训和教育,特别是对水库的安全、防汛、水资源保护等方面要加强培训力度,增强承包人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同时,要加强与承包人的沟通和协调,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水库承包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