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4303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1-09        发布机构: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E03643767/2023-820

民盟市委: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小区内汽车充电桩安装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省发改委《关于加快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划要求,结合我市能源发展实际,我委印发了《关于加快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秦皇岛市居民住宅小区充电汽车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提出了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组织推动、落实支持政策、明确安全监管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我委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分解目标任务。按照省发改委《关于加强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要求,结合“十三五”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将我市“十三五”期间要完成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进行了分解并将建设任务计划下发各县区,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加强协调调度。根据任务进展情况,加强对县区和我市重点建设企业的调度力度。多次组织专题协调会,协调国家电网、特来电公司等来秦投资建设充电桩项目,拟通过企业协作,加强优势互补,加快充电桩建设进度。同时积极与市直相关部门做好对接,主动协调工信、住建等部门和市供电公司做好充电基础服务有关工作,重点做好居民小区充电服务的调度及优化中心城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三是做好平台接入。指导充电运营企业将充电基础设施数据信息接入我市充电基础设施综合监管平台,与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对接,有效整合不同企业的充电服务平台信息资源,打造全市智能高效信息化平台,实现数据实时交换、对社会公众开放共享,逐步形成统一开放、标准规范、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充电需求。四是及时实施奖补。2016-2020年累计完成充电桩建设奖补支出585.24万元。

下一步,针对当前充电基础设施工作存在的问题,我委将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定期检查、强化督导。落实好月报制度,坚持对充电设施总体布局及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建设主体、建设运营情况、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定期掌握分析和调度。加强督导检查,对各县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示。推进县区研究整改措施,及时解决推进中的问题。二是加强调研、创新举措。结合省、市关于新建住宅等区域配建和预留充电基础设施政策要求,协调相关部门狠抓充电基础设施按要求的比率配建各预留;鼓励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本地区充电设施建设。加强与有实力的公司合作,创新建设和运营模式,加快推进本地区充电设施建设进度。三是做好电网规划与全市充换电设施发展规划的衔接,加大充换电设施配套电网建设力度,将建设和运维成本纳入输配电价回收。对充换电设施配套电网用地、管廊通道等资源予以优先保障,合理提高预留标准。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落实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和举措,为充电企业和消费者个人报装智能充电桩做好配套供电服务保障。推动电力接入服务界面进一步延伸,针对已建小区装表条件受限问题,鼓励采用防火分区集中装表方式解决,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通道施工便利和配电间、墙面等场地条件。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在今后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中将认真研究吸纳您的建议。        

 

                    秦皇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