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58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4-07        发布机构:办公室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00035727X/2023-781


张福成委员:

您提出的“健全共同治理体系,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政府将此提案交由各设区市政府,定州、辛集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分别办理。我市对提案办理工作非常重视,责成市住建局、海港区政府等单位认真研究办理,力求工作实效。

为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水平,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我市以解决物业服务管理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完善物业管理体制为突破口,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业主满意度逐年提高。

一、进一步优化管理模式

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多方联动机制,重点构建社区党支部、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楼门长(业主代表)、综合服务站等“六位一体”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格局。在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基础上,推进两种管理模式:“街道物委会”管理模式;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兼任物委会主任,成员由有关部门、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驻区单位负责人和业主代表组织协调辖区业主大会的成立和业委会换届工作;“社区物委会”管理模式;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物委会负责人,成员由居委会、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和楼门长(居民代表)、物业管理员共同协调解决社区物业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二、明确物业管理部门职责

按照《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切实理顺市县区物业主管部门和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园林绿化、停车管理、秩序维护、设施设备维护等专业管理单位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明晰政府公共管理与物业企业服务的责任边界。编制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职责清单,明确各类管理执法事项的主管部门、业务流程、咨询投诉方式等,落实“管理进小区、执法进小区”。

三、推行阳光物业管理

一是公开住宅小区经营性收益情况。加强物业经营性收益的财务公开,建立公开信息平台,涉及小区经营用房出租、电梯广告、户外广告、停车费等物业经营性收支项目、金额、摘要均在信息平台公开,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实施住宅小区公共经济活动的招投标。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决定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开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等活动。建立业主委员会招投标管理制度和服务平台,提供物业服务企业名录,供业主委员会使用和监督。三是推行实施住宅小区业主信用管理。建立住宅小区业主信用管理制度,对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且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以及群租房、违建、住改商等违法行为,社区开具各类证明材料中有所标注,并由市信用办录入信用平台。同时,将物业费缴纳列为个人不动产他项权利,在发生个人不动产交易行为时,必须补齐相关费用及利息。必要时,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欠交物业费问题,让交纳物业费的业主得到保障、不交费的业主受到惩戒,形成住宅小区治理良性循环。四是启动建设物业管理便民咨询和监督平台。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提升物业管理企业综合素质,我市正在建设物业管理便民咨询和监督平台,通过网络投票、深入小区调查等方式实现召开业主大会的目标,切实解决业主委员会成立难的问题。同时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理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关系,调动广大业主对治理小区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建立小区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目前,我市正积极制定出台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评价制度、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制度、物业承接查验制度、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加强对物业管理行为的全过程监管。

感谢您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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