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14202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10-12        发布机构: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000357739/2023-965

民盟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公共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以来,按照国家、省的部署要求,我委坚持把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作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落实全面三孩生育政策的重要举措,努力予以推进,取得一定成效,初步建立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体系。截至2022年6月30日,全市可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机构为183家,提供托位数6620个,已入托2335人,每千人口拥有托位数约2.11个;到2022年7月30日,提供托位数7477个,每千人口拥有托位数约2.38个,提前完成每千人口拥有托位数约1.9个的年度目标任务。其中,幼儿园开设托班的163家(营利性10家,福利或普惠性129家,非普惠性22家,公办2家),可提供托位数4980张;专门婴幼儿照护机构17家(营利性12家,福利或普惠性3家,公办2家),可提供托位数1420张;含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早教机构3家(均为营利性),可提供托位数220张。实际入托的2335人中,幼儿园托班实际入托1897人,占81.24%;婴幼儿照护机构实际入托328人,占14.05%;含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早教机构实际入托110人,占4.71%。

一是出台文件,为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发展提供政策引领。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秦皇岛市《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民生实事”。同时,市卫健委、市妇联印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港城福嫂巾帼家政”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卫健委印发《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联合印发了《秦皇岛市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为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提供了政策引领。

二是试点先行,探索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有效路径。按照省卫健委《关于做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及时组织开展了摸底调查,全面了解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和供给底数。在此基础上,积极引导试点单位在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等方面进行先行先试,增加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秦皇岛象内托育服务有限公司、海港区小海星幼儿园、领优儿童智力开发有限公司、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红黄蓝幼儿园、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古城幼儿园获批省级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单位。秦皇岛红杉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秦皇岛智慧树托儿服务有限公司、青龙满族自治县金声幼儿园、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玫瑰熊双语艺术幼儿园、秦皇岛北戴河新区南戴河育苗双语幼儿园、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彤昕幼儿园、秦皇岛市抚宁区安德幼儿园有限公司、昌黎县宏兴托育服务中心被确定为市级试点单位。秦皇岛百之花托儿服务中心、青龙满族自治县剑桥幼儿园、卢龙县弘远幼儿园有限公司、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新星幼儿园为县级试点单位。

三是因地制宜,支持家庭为主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全面落实产假、陪产假等政策;营造适宜照护环境,推进全市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和母婴设施建设,机场、车站、商场、医院、大型公园等公共场所均要建立母婴室,全市母婴室配置率达到95%以上;加强科学育儿指导。依托各级各类妇幼保健服务、医疗卫生等机构,通过入户服务、亲子活动、育儿沙龙、健康讲座等方式,加强对婴幼儿健康、家庭抚养和早期发展的科学指导;强化婴幼儿健康管理,依托基本公卫服务,加强孕产妇和婴幼儿健康管理,开展新生儿访视、预防接种、疾病防控等指导服务。

四是部门协调,加强婴幼儿照护行业监管。进一步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建立市、县两级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并协调解决婴幼儿照护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与市教育局印发了推进幼儿园开展托育工作实施方案,形成跨部门、跨县区合作的工作格局。组建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网络,根据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发展需求,增加专人负责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加强婴幼儿照护行业监管,对婴幼儿照护机构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评估检查,建立婴幼儿照护机构运行安全监测评估体系和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依托市妇幼保健院挂牌成立了市级托育指导中心,成立了专家指导组,着手开展培训;联合发改、教育、消防等部门对5家省级试点单位就提质升级及幼儿园招收托班保育费定价等问题进行调研评估;对全市范围内备案、未备案开展托育服务的机构或幼儿园进行摸底核查工作。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方面,我市虽然进行了积极尝试,但工作仍处于试点阶段,整体推进还面临很多困难,一是单位办和社区办托育机构数量少。二是老旧小区无建设场地。在推动社区办托育机构方面,全市老旧小区均无用于建设托育服务设施的场地,也无在建托育项目。三是新建小区没有将增设托育服务设施纳入规划范围。四是发展托育服务缺乏资金等方面的扶持。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贵单位的建议,努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大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力度。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推动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探索将老旧小区中的国企房屋和设施以适当方式转交当地政府集中改造,用于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在社区兴办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鼓励幼儿园开设托班,对普惠幼儿园开设托班的,推动给予财政补贴支持。

二是大力发展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谋划一批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项目,通过项目带动,增加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由教育部门牵头,推动幼儿园建设托班。支持公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引导企事业单位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由各县区政府和审批、住建等部门牵头,推动社区婴幼儿照护设施建设。

三是加强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开展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将托育服务急需紧缺的育婴师、保健员、保育员、营养员纳入人社部门就业培训规划,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深化校企合作,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支持实训基地建设,推行托育服务“职业培训包”和“工学一体化”培训模式。积极开展家庭科学育儿指导。发展互联网直播互动式家庭育儿服务,鼓励开发婴幼儿养育课程、父母课堂等。

四是广开托位来源渠道。充分发挥卫健、教育、工会、发改、住建等部门优势,推动建设多种类型的托育机构(设施),形成托位数量以幼儿园为主、各类专门托育机构为补充的供给方式。由教育部门牵头,推动幼儿园建设托班及高校托育机构建设。支持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建设。依托市、县两级市民中心(或就近)新建或改扩建市、县两级托育综合服务指导中心,建成后可采取自建自营或委托运营形式。引导企事业单位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由卫健部门牵头,推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由各县区政府和市、县两级总工会、国资委等牵头,推动大型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等建设托育机构。推动社区托育设施建设。由各县区政府和住建、审批等部门牵头,推动新建和老旧住宅小区配套建设托育服务设施。

五是加大政策扶持。将托育服务工作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调整优化并适当放宽土地和规划要求,支持各类主体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和商业服务用地等开展托育服务。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在社区兴办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实行居民价格。支持现有幼儿园采取改造设施和增配育婴人员等措施招收2至3岁婴幼儿。对普惠幼儿园招收2至3岁婴幼儿的以及符合普惠条件的婴幼儿照护机构,参照普惠幼儿园补贴方式,依据实际招收的2至3岁婴幼儿数量,由县区财政按照不低于现行补助标准发放补助资金。公办幼儿园招收2至3岁婴幼儿的,保育费实行政府定价;普惠幼儿园招收2至3岁婴幼儿的,保育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

六是加强行业监管。组建专业巡查队伍,对托育服务机构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评估检查,建立托育服务机构运行安全监测评估体系和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结合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督查机制,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人员、设施、服务管理等进行综合检查评估,督促落实安全责任、配置安全设施、器材以及安保人员等。

 

 

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     

202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