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118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5-09        发布机构:办公室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00035727X/2022-641

                                  是否同意公开:

                             办理结果:A

                                    建议字〔202221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第1188号建议的答复

 

李春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减少城市光污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政府将此建议交由各设区市政府,定州、辛集市政府分别研究办理。我市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非常重视,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城管执法局、公安局、资源规划局、住建局等单位认真研究办理,力求工作实效。

按照《环境保护法》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对光污染实施统一监督管理。2018年以来,国家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了对国内外光污染防治政策研究及国内典型城市光污染管理实地调研,结合光污染举报投诉等情况,探索建立光污染监督管理体系。目前,我省在光污染监管处罚法律及罚则方面尚属于空白。

一、治理道路光污染。我市公安交管部门历来高度重视远光灯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问题,将其纳入交通秩序整治重点之一。一方面,不定期开展夜间整治行动,持续加大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2018年,我市引进2套远光灯抓拍系统,利用科技手段采集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违法信息,并依法处罚。2021年,共计查处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法行为270余起。另一方面,持续加强宣传提示,通过交警支队微信、微博公众号刊发典型案例、提示信息,宣传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危害,提示机动车驾驶人文明行车、安全行车。一年来,刊发典型案例、提示信息20余篇。

二、治理城市建筑光污染。我市坚持以城市特色为基础,打造国际一流旅游城市为方向,建立与自然环境、历史文化、产业特征相协调的色彩体系,纠正城市建设中存在的色彩问题,结合我市沿海城市风貌对建筑风格和色彩提出了原则性要求编制了《秦皇岛市城市色彩规划》。在建筑方案管控方面,严格控制高反射玻璃、金属等幕墙在建筑立面上使用,避免白色高反光和高饱和色涂料使用,限制瓷砖、彩钢瓦等低端材料使用。

三、治理城市照明光污染。我市正积极推进《秦皇岛市照明规划(2020-2035)》修编工作,规划明确划定光环境控制区,着力减少光污染的来源,严格按照规划中的照明控制指标及照明动态分区要求,控制潜在的光污染影响,限定城市功能照明及景观照明开闭时间。同时,我市照明亮化设施建设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等规范要求,确保我市市政道路照度功率密度不超标,亮度达标。我市正在起草的《秦皇岛市城市夜景照明管理办法》,将大大加强我市城市照明管理,为处理光污染案件提供政策依据,出台后将有效防治夜间突出的白光污染、彩光污染和人工白昼,逐步解决“城市生态病”,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品位。

感谢您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310

 

 

 

 

 

 

 

领导签发:李文生

联系人及电话:潘铁成、徐凌(0335)3220397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任代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