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82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6-03        发布机构:办公室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00035727X/2021-527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建议字〔202169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1829号建议的答复

 

吕廷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速办好农村学校是乡村振兴的最大的硬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政府将此建议交由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分别研究办理。我市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非常重视,责成市教育局会同各县区政府认真研究办理,力求工作实效。

我市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省、市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教育资源整合优化,全市农村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育质量不断提升,教育发展日趋均衡。

一、坚持把发展农村教育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一是贯彻落实《河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实施办法》。深入实施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提升乡村教师素质能力工程,扩充乡村学校优质教师补充渠道,改善乡村教师资源配置,稳步提升教育教学能力水平,依法保障合理待遇,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二是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和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费。对义务教育学校建档立卡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补助生活费。三是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目前我市4个县区(均为地方试点县)共覆盖义务教育学校487所,受益农村学生九万名。四是做好小学课后服务托管工作。截至目前,我市351所小学已开展或正在组织开展课后服务,占小学学校的83%(其中乡村学校80%);共有86250名小学生接受课后服务,占小学生总数的41.5%(其中乡村学校53%)。2021年,县级财政预算共安排773万元用于课后服务教师补贴。

二、优先保障教育支出,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

为加强农村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我市实施“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办学条件”、“两类学校建设”(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民心工程等举措,全面提升乡村义务教育教育办学质量、实现乡村教育跨越式发展。海港区不断加大农村中小学校教育投入,缩小区域内校际间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除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要求的配套资金外,区财政每年单独安排资金约4000万元用于补充学校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和教育系统开展各项活动等;每年安排2000万元教育费附加,用于解决基础教育中的难题;每年安排1400万元用于发放农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和交通补助,通过提高农村教师待遇,促进农村教师队伍稳定。2018年以来,海港区投入资金约8000万元,为石门寨镇、杜庄镇、驻操营镇的学校校舍进行改建。投资5000余万元为大乐安寨小学、杜庄初级中学等26所学校土质操场进行改造,铺设人造草皮,极大改善了农村学校办学条件。青龙县投资1亿元实施“三通两平台”全覆盖项目,各学校通过教育城域网访问数据中心综合服务平台,优质资源到班到人;所有学校的班级网络多媒体覆盖率达100%;录播教室的学校覆盖率达100%,生机比达到101,师机比达到1.2:1,教育信息化建设水平趋于全省一流。

三、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提高乡村教师待遇

一是优化贫困乡村地区教师配置机制。实施“特岗教师”计划,青龙县每年招聘特岗教师保持在260人左右。市县两级人社部门在编制使用核准的限额内受理特岗教师编内各类增人计划,按照管理权限报批后优先组织实施。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工作中,在岗位配置上重点向乡村基层中小学倾斜,各县(区)按照一般不低于当年“三支一扶”岗位总数50%的比例申报乡村基层中小学支教岗位。根据省教育厅“三区支教”和“银铃讲学计划”,市教育行政部门选派30名在职优秀教师赴青龙县支教。面向全国选派10名退休特级教师和高级教师,到青龙县任教或支教,省、市财政给予适当经费补助。二是有序推动城乡教师合理流动。落实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发挥城镇学校优秀教师示范带动作用,帮扶乡村教师成长进步。在试点基础上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为组织城市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提供制度保障。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县域内重点推动县城学校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教师到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称(职务),应具备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三是提高乡村地区教师生活待遇。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贴制度。各县(区)中小学绩效工资水平未达到绩效工资控制线的,在不超过控制线的前提下,可适当提高。提高绩效工资水平所增加的绩效工资总量作为乡村教师补助资金,用于提高乡村教师生活补贴标准。各县(区)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性的补助标准,重点向农村小学和教学点倾斜。四是积极实施乡村教师帮扶计划。对因遭遇突发事故或突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乡村教师进行救助帮扶。建立乡村教师定期体验制度,每年组织一次体检。各县(区)积极制定适合乡村教师需求的体检方案,落实体验经费,并加强对体检教师的跟踪指导。

四、推进边远艰苦地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我市切实推进边远艰苦地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重点考虑最边远、最艰苦、最困难、最急需的地方,确保周转宿舍的公益性和周转性,不得将周转宿舍用于学生宿舍或教师住宅。将乡村学校教师住房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由市、县(区)政府统筹规划,在乡(镇)政府所在地修建,并享受中央和省保障性住房优惠政策和资金补助。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纳入住房保障范畴,同等条件下优先轮候、优先分配。截至2020年底,我市抚宁区累计投资1309万元,建设大新寨学区和台营学区教师周转宿舍,建筑面积4030平方米,有效解决农村教师住房困难问题。海港区投资200余万元新建教师周庄房35套,能容纳70余名教师住宿问题。青龙县建立教师周转房,解决1144名教师住房问题。

五、为乡村规模学校配置校车

我市海港区、山海关区、开发区乡村规模学校较少,且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有规模的农村学校学生走读半径比较小,学生和教师一般采用步行、公共交通或私家车方式到校、离校。青龙县的乡村分布较为分散,为解决中小学上下学交通问题,20128月开始,青龙县政府共投入符合国家标准正规校车66辆,其中2012年投入20辆校车,用于接送寄宿制学校住宿生上下学。2017-2019年投入正规校车46辆,用于接送2017-2019年被撤并小学教学点一、二年级上下学。校车服务运行安全、优质、高效,极大地缓解了全县寄宿制学校住宿生和撤并小学教学点学生上下学难的问题,赢得了社会广泛好评。

感谢您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518

 

 

 

 

 

 

 

 

 

 

 

 

 

 

 

领导签发:杨学功

联系人及电话:潘铁成、徐凌(03353220397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任代工委,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