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51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6-04        发布机构:办公室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00035727X/2021-507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建议字〔202148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1510号建议的答复

 

杜向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发挥社区警务室作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政府将此建议交由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分别研究办理。我市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非常重视,责成市公安局等单位认真研究办理,力求工作实效。

城乡社区警务是公安基层工作的基石。一直以来,我市公安机关按照上级要求,深入实施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坚决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社区民警专职化,不断加强网格化管理服务,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健全完善社区警务体制机制。按照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做实城乡社区警务工作的意见》和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公安派出所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深入推广城区“一区一警两辅”和农村“一村一辅警”模式,农村1个或多个行政村划分为一个警务区,明确1名以上专(兼)职社区民警。人口较多、治安复杂的警务区,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民警、辅警数量。坚持市县公安机关警力向派出所下沉、派出所警力向社区前置,全面落实派出所和社区民警警力配置“两个40%以上”要求。推进社区民警专职化,专职社区民警驻社区,80%以上的工作时间沉在社区,其他社区民警40%以上工作时间在社区,精耕细作社区警务,落实社区民警带队巡逻、就地接处纠纷求助警情、社区发生案事件必到现场制度。推进警务室与社区(村)居委、党群服务中心同址办公,按需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警用装备、救援装备、服务设备和生活设施,改善社区民警、辅警工作条件,营造拴心留人、干事创业的环境。

二、健全完善部门警种联动支援机制。发挥部门警种专业优势,优化警务流程,强化数据赋能,在下达指令和任务的同时提供强有力的服务支撑,支持基层民警精准访查、精准宣传、精准管控、精准服务。探索建立县级公安机关社区警务工作准入机制,制定任务清单,压实部门警种职责任务。杜绝违规给社区民警下达办案指标、转嫁工作任务,切实为社区民警减负增效,确保社区民警“专司”,进一步做实城乡社区警务工作,努力实现基础牢、出事少、治安好、党和人民满意的派出所工作目标。

三、开展“枫桥式警务室”创建活动。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公安派出所基础性警务工作前移,拓展延伸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触角,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市公安局专门制定《关于开展“枫桥式警务室”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开展“枫桥式警务室”创建活动。通过活动开展,推动全市“六大警务”做优、做精、做强,创新、创建、创造,更好发挥基层职能作用,规范全市社区警务工作,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将社区警务室打造成为扎根基层的“落脚点”,警民联系的“结合点”,便民服务的“联络点”,矛盾纠纷的“化解点”,努力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人员不上行”,实现“积社区小平安为社会大平安”的目标。2020年,北戴河区东山派出所被评为省级“枫桥式派出所”。

感谢您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512

 

 

 

领导签发:杨学功

联系人及电话:潘铁成、徐凌(03353220397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任代工委,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