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13322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1-22 发布机构:教育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文号: 索引号:000357720/2020-146
王艳华委员:
您好,特别感谢您对教育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学前教育质量”的提案已收悉,提案中精准梳理出了我市幼儿教育师资方面存在的不足,并言简意赅的给出了合理建议,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
一是补充师资。严格幼儿园教师准入门槛,要求热爱幼儿教育工作,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团队意识强。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大专以上学历,确保德才兼备的人才进入幼儿园教师队伍。根据教学需要,每年都补充一定数量的幼儿园教师,完善师资配备。通过招录、教师转岗等方式,补充幼儿教师,缓解师资不足问题。二是加强培训。建立了五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分期分批开展培训,近五年来,通过国培、省培外出培训项目培训专任教师达2318人次、园长184人次,通过国培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远程项目培训幼儿园教师4643人次,2018年幼儿园在岗无证教师、转岗教师2979人参加了专项培训。三是加大交流。将公办示范园的骨干教师派送到薄弱园、农村园进行示范教学,从薄弱园选派教师到示范园进行观摩学习。与北京教育学院签署了长期合作协议,在幼儿教师队伍建设、重大科研课题、园本教研等方面开展合作。四是加强名师培养。注重学前教育省、市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名师培养,通过名师工作室打造优师成长平台。目前已设立幼儿园名师工作室1个;共有特级教师1人、省级骨干和名师7人、市级骨干和名师41人。
二、加强幼儿教师队伍管理。坚持幼儿教师和保育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进行注册登记;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上岗证的教师,限期取得任职资格。发现明显不适合从教的,及早调离教师岗位。把师德师风纳入对幼儿园的年检、晋级升类工作中,发现问题一票否决。坚持对教师虐待儿童、师德师风缺失等实行零容忍。
三、保障幼儿教师待遇。依法保障幼儿园教职工工资、职称评定、职后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待遇。逐步提高公办幼儿园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逐步实现幼儿教师同工同酬。按照国家、省工资政策,中小学等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制度,绩效工资总量每年核定一次。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由学校在核定的总额内自主决定分配。班主任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在奖励性绩效工资设置方面,可以根据需要按固定数额单独设立班主任津贴项目和标准,按月或按学期发放,也可以将班主任工作折算为教学工作量,按课时津贴的方式发放。学校、幼儿园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分配办法经学校、幼儿园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本单位公示后执行。
四、加强宣传,营造尊师重教氛围
我局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加大对教师特别是幼儿教师的宣传力度,利用教师节等节日对优秀教师、师德标兵、师德楷模进行评选表彰,营造尊师重教的氛围,吸引更多更优秀的热爱教育事业的人才投入到教师队伍中来!
再次感谢您对幼儿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秦皇岛市教育局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