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13328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9-23        发布机构:公安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000357835/2020-193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字〔201912

 

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133289号提案的答复

 

张艳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设施棚室防火措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副市长、公安局长李春同志在全市消防工作暨“保暑期迎大庆”消防安全攻坚会战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压实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职责任务,全力做好派出所列管单位和社区、乡村以及城乡结合部“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确保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一、进一步明确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范围

按照《秦皇岛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规定要求,公安派出所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和县级消防救援机构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同时,根据派出所辖区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范围,做好辖区列管单位和社区、乡村以及城乡结合部“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职责

按照《河北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派出所认真履职尽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一是贯彻执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制定并落实本所消防工作制度,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二是根据本辖区消防和治安防范工作实际,确定消防重点监督单位;三是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制定并落实防火安全公约,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四是指导本辖区村(居)民委员会、单位建立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提升消防安全素质能力;五是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检查,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六是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常识;七是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疏散被困人员,协助消防机构维护火灾现场秩序、保护现场,控制火灾肇事嫌疑人;八是协助消防机构实施临时查封和强制执行;九是核查公众举报、投诉的消防违法行为;十是完成好上级公安机关或者消防机构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台账

各县区局消防工作主管部门有力指导公安派出所贯彻落实好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导公安派出所健全完善台账管理制度,建立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基础档案和资料,落实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每周一查、季度例会、宣传教育、年度责任告知”四项制度,实时将派出所民警开展消防检查工作情况加以有效记录,尤其是针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予以督促整改情况要如实记载,形成完整的工作台账。

四、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安全检查

副市长、公安局长李春同志多次对消防工作做出批示。各县区局治安大队加大对派出所消防防控工作的指导力度,确保“分管所长牵头抓、专(兼)职民警具体抓、社区民警包片抓”的农村地区消防监管机制落地落实。各派出所,尤其是农村派出所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抓住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盯住关键环节、关键部位、关键节点,细化和量化任务目标、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严格落实火灾防控安全责任,真正做到辖区消防安全稳定。

五、进一步加大公安派出所消防培训宣传力度

广大基层派出所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群众维护辖区消防安全。一是开展的经常性“四防宣传”活动。将消防法律法规、火灾预防、自救逃生、初起火灾扑救等消防安全知识通过微信、广播、提示卡、宣传栏等形式广为宣传,形成常态。二是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在公共娱乐场所、餐饮住宿、商场、市场和医院、学校等场所,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三是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对列管单位和“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单位消防管理能力,并督促单位对员工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发现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引导人员疏散的能力。

2019920

 

领导签发:周明复

联系人及电话:王磊  3950017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