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秦皇岛市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33283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2019-11-11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xzspj/2020-512

周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向海港区下放吊销企业注册审批事项需科学对待的提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企业注册登记审批业务的关注与支持,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有关科室进行了认真研究,针对您提案答复如下:

一、关于超范围下放8519户存量企业问题

2018年秦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秦皇岛市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办法》(秦政办字﹝2018﹞108号)中规定:向海港区下放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的内资企业(改制企业、国有独资及股份有限公司除外)设立、变更、备案、注销事项及冠“秦皇岛”内资企业名称核准权。当时统计属于下放范围的内资企业共8606户,其中吊销状态企业7008户(注册资金2000万以上65户,注册资金2000万以下6943户),2000万元以下的6943户企业属于2016年《秦皇岛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委托(下发)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秦食市监﹝2016﹞129号文件中规定的应放未放下去的户数,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应随着本次2000万元以上企业下放时一并清理下放,这也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要求。从企业登记程序方面说,企业进入市场的标志是企业设立,随着企业经营状况的变化,会不断产生企业变更、备案等登记行为,直至企业注销退出市场。不能将一户企业的一系列登记程序割裂为两个以上登记机关登记,这是常识性问题。同时涉及到一户企业登记档案的完整性。如果企业设立、变更在一个登记机关,而注销又到另一个登记机关,会让企业及办事群众无所适从,更不利于企业档案的查询及后续监管,从而更达不到方便群众的目的。

二、关于市行政审批局未与海港区进行沟通问题

有相关资料证明市政府就《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办法》几次组织召开相关部门座谈会,每次都有市市场局及海港区市场局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到会参加讨论,并未提出任何异议。调整登记机关也是按照应有规定的程序完成操作的。

三、关于承接能力问题

下放前市行政审批局主管领导及工作人员次到海港区窗口,对日常工作量及注册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过调研,并未收到无承接能力的正式反馈。

四、关于“相关几点建议”

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指“依法被吊销的公司清算结束后,应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此次下放的吊销企业是按照政府文件要求应该被下放的,属于没进入清算之前变更了登记机关”,公司进入清算程序后应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原登记机关也就是下放后的登记机关。企业被吊销是企业监管机关对企业的一种处罚,但企业的市场主体资格仍存在,企业需要通过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完成退出市场,因此向原登记机关(下放后的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不存在法律障碍。二是被吊销企业投资人多为原市直部门或市属已经改制或者注销的老企业,海港区不了解市直部门情况问题:无论市属企业还是区属企业,对外投资办企业所需材料规范都是按照原工商总局提交材料规范要求办理的,至于办理注销登记时需查阅原始档案,无论市级登记机关还是区级登记机关,需要查询企业档案的方法与途径也都是一致的,不存在方便与否问题。

五、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市场主体准入效率,切实营造方便、快捷、高效的市场准入环境,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快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

按照原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登记全程电子化的通知》要求,我局积极向群众宣传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政策红利,大力推行手机辅助办照、全程电子化登记等举措,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助力企业登记开办,实现群众办照“最多跑一次”事项“马上办”,不断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为企业和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改革认同感和获得感。

压缩企业开办时间

在完成全省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的基础上,落实省委提出的“大力推广企业注册一日办结、即时办理”新要求,对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1个工作日办结。为为一步压缩我市企业开办时间,组织相关人员去威县行政审批局学习了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秦皇岛市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将企业开办涉及到的企业登记(社保登记合并到企业登记环节)、印章刻制、申领发票3个环节整合一体,组建 “企业开办综合功能区”,将申请人依次向各部门提交材料的传统办事流程,改造为“一厅受理、串联审批、节点控制、现场督办”的工作新流程,让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同时合并优化各环节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企业,开办时间力争1个工作日内完成, 2019年年底前,使我市企业开办“流程优化、材料精减、时限压缩”改革走在全国前列。

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按照《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试点的通知》(冀市监办〔2019〕56号)要求,我局印发了《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目前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者企业名称核准与企业设立登记不在同一机关的以外,已全部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

进一步简化企业普通注销程序,完善企业简易注销制度,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有效破解企业注销难题。

建议海港区审批局从大局出发,本着最大限度便利企业及办事群众的原则,尽快按照《秦皇岛市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办法》(秦政办字﹝2018﹞108号)文件精神,接收相关企业档案及注册业务,避免造成企业多跑路现象发生。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2019年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