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3320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9-24        发布机构: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000357675/2019-64

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133204号提案的答复

 

陈光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秦皇岛‘河长制’与河流治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河湖长制工作,今年已近4年。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四大班子全员上阵,分包市域内所有河流,通过摸索实践,先后建立了《秦皇岛市河长制会议制度(试行)》、《秦皇岛市河长名单公告制度(试行)》、《秦皇岛市河长巡查制度(试行)》、《秦皇岛市河长制工作督查制度(试行)》、《秦皇岛市河长制信息报送和共享工作制度(试行)》、《秦皇岛市河长制工作考核奖惩制度(试行)》、《秦皇岛市河湖长制工作督查督办制度(试行)》和《秦皇岛市河湖长巡查工作制度(试行)》,聘请专业河流治理设计公司对18条河流按照一河一策的技术大纲要求编写了《一河一策方案》,目前正在按照方案加紧落实。整体上看,我市河海水质持续向好,河湖长制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但是正如您提案中所述的那样,随着河湖长制深入开展,还有很多工作需要持续完善。

一、  河湖长职责方面

各级河湖长职责确实应该进一步明确。按照《水污染防治

法》规定:“省、市、县、乡建立河长制,分级分段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江河、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明确了各级河湖长的工作方向。我市结合实际制定了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但是目前存在问题诚如您所说的那样,还存在完善提升的空间,一方面,河湖长职责发挥不均衡,表现在重视程度不一,主要领导重视程度高,也有“上热下冷”现象,个别基层河长工作热情不高,不同区域差距也很大,另一方面,很多具体事务交于河湖长或河湖长办公室,职能部门作用发挥不充分。下一步一是进一步明确各级河湖长工作职责,同时汇总法律、法规及文件汇编,依法明确责任单位,依据实际健全完善规章制度。

二、  在河湖长考核方面

目前,主要依据省河湖长办下发的考核办法实施,目前省

河湖长办对考核办法正在加以修订。我们准备依据省调整方案及时跟进,同时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重实效,将水质改善作为硬性指标;二是重社会评估,聘请第三方进行评分,纳入考评分数;三是提前公示考核方案以及年度工作重点,依据完成情况评分。

三、  加强全流域的总体规划方面。

在全流域治理方面,我市相对做的比较好。市政府责成市

生态环境局按照每条河流域范围已经完成“一河一策”规划,市级河湖长不但管主干河流,也管流域范围内涉及河流污染的其他事项,比如:今年市委孟书记就着手开展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调研;同时督导全市并组织现场观摩会推广先进经验,将全市范围内垃圾收储全部纳入市场化保洁等方面工作。因为我市河流大多数发源于本市境内,所以相对实施流域治理较为容易,下一步,增加断面考核内容,保证流域内各断面的统一,使上游一盘棋,保证治理效果。

四、  在全民治理方面

我们设定河长制之初,坚持政府引导,全民参与的原则。

基层河湖组织了巡河小分队、护河小虎子队等爱河护河队伍,同时邀请记者组织了记者河长进行监督。但是在群众参与广度上还有欠缺,下一步一是继续加大政府主导的力度,二是推动协会等社会组组参与到行动中来。创建保护河道为人民,河道环境人人建的良好氛围。

五、  在职责分工方面

我们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做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文件的

汇编,依法依规确定职责,细化分解任务。

六、  加强任务目标考核

根据河湖长制工作出现的新问题,实行动态管理,问题导

向,及时调整考核目标,建立奖惩制度,推进河湖长制不断深入开展。

生态环境局提出以下意见: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增加了河长制的相关内容,河长制正式入法,全面推行河长制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其中第五条明确规定:省、市、县、乡建立河长制,分级分段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江河、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阐明了河长制工作的重点内容。2019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治海先治河,治河先治污”原则,紧盯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深入开展碧水保卫战,全力督促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全市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一是水环境治理的成效。我市10个国、省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无劣Ⅴ类水体。达Ⅲ类以上断面7个,水质优良比例70%,达到省目标考核要求;近岸海域9个监测点位全部达到一类海水水质;桃林口水库、石河水库、洋河水库三个地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Ⅲ类以上标准,达标率100%;柳江和枣园两个地下水考核点位的水质稳定保持在Ⅲ类以上,达标率100%4月份、5月份省地表水考核排名,我市排名全省第3名,获奖励200万元。

二是主要做法和采取的措施。研究制定《秦皇岛市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19-2020)》《秦皇岛市2019年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暑期秦皇岛市主要入海河流水质提升方案》等纲领性文件。深入推进入海河流综合整治,建立水质应急预警机制,编制完成18条河流“一河一策”治理方案,57个监测断面水质保障方案,分流域、分单元治理,分阶段、分批次推进河流水质提升。推进实施“戴河下游生态修复工程”、“饮马河下游天然河道修复工程”、饮马河支流沿沟河清淤工程”等3个重点项目;谋划重点项目23个,涉及资金22多亿元,积极破解水污染防治资金瓶颈。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通过人工初步排查入海排水口57个,完成无人机航测并上报生态环境部解译。摸底排查园区外涉水工业企业71家,推动园外涉水企业入园。抓好总氮总量控制制度试点,排查整治涉总氮排放66家企业。深入开展“碧水2019”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旅游旺季环境执法、重点行业企业“解剖式”执法和污染源自动监控专项执法等专项行动。开展地级水源地排查整治“回头看”,严防完成整改的85个问题出现反弹;5个县级水源地共排查出52个问题,正在积极推进整改工作。3个地级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已于4月中旬完成主体施工,水源地生物预警系统项目正在抓紧实施,保障水源地环境安全。制定《秦皇岛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统筹推进全市2241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市共谋划上报农村环境整治类项目10个,覆盖了7个县区347个村庄,中央资金已经下达3350万元,省级资金也将陆续下达。截至7月底,我市今年完成治理村庄任务数为55个。扎实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全市粪污处理利用设施配建率99.4%,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7%。持续推进甘薯加工废水还田试点工作,清空57个甘薯加工废水收集池,消除环境污染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