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秦皇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9-05        发布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议字[2018]第5号        索引号:000357376/2019-57

 

 

 

议字[2018]第5

 

结果分类:A

 

对秦皇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

 

严斌代表:

您提出的“治理城市中常见乱象的建议”收悉,现意见答复如下:

由我局组织实施的道路桥梁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在立项、实施阶段,改扩建项目:对道路内的现状设施、管网进行调研基础上,设计院进行道路红线内的综合管网设计,对不符合的既有设施、管网按规划进行改造,新建实施及管网督促产权单位与道路同期建设,并对远期进行预埋,避免拉锁马路。新建项目:按道路综合管网设计,要求设施及管网建设同步实施,基本杜绝破路后期建设。

工程建设过程中,为了规范施工,控制工程质量,加强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我局制定了的各项工程管理制度,做到责任分解,层层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地勘、审图机构、检测、砼、沥青搅拌站单位八大责任主体分别签订了法人代表授权书及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建设单位派驻工地代表负责协调解决施工一切问题,制定了工程总体计划、质量目标,抓住重要部位、重点环节,坚持每周一次调度会和不定期的质量会,解决施工难点、质量通病。

监理单位严格按监理程序层层把关,严把工序关,做到上道工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严把材料关,做到不合格的材料坚决退回。

总之,我局在以后的项目建设工程中,积极采纳人大代表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加强施工管理、强化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更上一层楼,圆满完成政府交给我办的任务,给市民出行提供良好交通环境。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领导签发:石兆旭

联系人及电话:杨宝瑞  3202243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