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秦皇岛市十三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132248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9-05        发布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案字[2018]第19号        索引号:000357376/2019-49

                   

                   

案字[2018]第19

 

结果分类:A

 

对政协秦皇岛市十三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132248的答复

 

薛守华委员:

您提出的“解决建设工程领域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关心。您对我市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现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文中提出的建立健全我市建设领域诚信系统或通报系统,加大建设单位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惩戒力度;完善我市地方性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我市职能部门的审批与监控的建议,对于我们今后进一步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具有非常好的借鉴意义。

近年来,国家、省、市政府连续出台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制度和文件,提出要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积极调整总体思路,制定和修改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方式方法。按照职能分工,我局在解决拖欠问题上,只能以行政协调为主,对于拖欠问题无行政执法依据和执法权。近年来,我局不断加大工作力度,陆续采取拖欠黑名单登报公示、市场主体信用综合评价、清出我市建筑市场等措施,规范市场秩序。

随着诚信体系建设和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但要主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更重要的是企业自身要提高遵法、守法、诚信经营和加强法律维权的意识。同时,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对于拖欠工程款的行为,要做好证据的保存,切实维护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落实省政府要求的农民工工资预储金、保证金制度,进一步强化措施,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行为,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切实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支持与参与,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共同推进彻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让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维护。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领导签发:石兆旭

联系人及电话:周冬涛   3219181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