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秦皇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 110 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9-30        发布机构:公安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建议字〔2018〕7号        索引号:000357835/2019-27

对秦皇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 110 号建议的答复

 

马志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交通信号提醒方式及道路交通标志标牌设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车道行驶方向指示标志设置情况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 -20155.7.2在交叉口前设置车道行驶方向标志时,应符合下列规定:……除分向行驶车道标志以外的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均应设置在所指示车道中心上方;分向行驶车道标志宜采用悬臂式,设置于指路标志下游或与指路标志并列设置;当渠化车道多级变化,交通流量较大时,宜在指路标志上游适当位置增设分向行驶车道标志。5.7.8当遇快速路或主要干道多车道逐级分合流情况时,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宜重复设置。

目前,我市城市道路车道行驶方向标志的设置,均由道路建设单位聘请专业设计院设计,设置位置普遍在导向车道线起点位置上方,版面尺寸符合规范要求。经我们摸底排查,目前我市还没有逐级分合流道路交叉口,不需要重复设置车道行驶方向标志。

二、交通信号灯配时情况

为提高交通管理科技化水平,提升道路通行效率,促进道路畅通、有序、安全,近几年来,结合辖区基本调研数据及四季实际变化规律,建设信号灯控制系统。在海港区、北戴河区、山海关区陆续建设点位103个,并全部实现联网联控。单个信号灯根据路口实际情况,每天不同时段配时方案达近十个,基本实现了全市红绿灯路口的智能化配时需求。今年,对城市区信号灯路口进行全面筛查,对原有系统功能进行拓展升级,研究确定适宜设置单点自适应智能信号灯的路口,分析主要路口交通流量数据,确立优先推进的方案。通过综合分析,初步确定完成西环路5个路口(海政里、岭后街、天山路、山东堡路、河北大街)的改造,河北大街西段3个路口(文体路、经文路、文坛路),以及秦青公路、秦山公路、龙源大道等公路信号灯路口的升级改造。

 

2018930


联系人及电话:王磊    3950017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