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〇〇九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

发布时间:2010-03-11        发布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208/2010-090133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每年定期将财务报告向社会公布”的规定,现将2009年度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及归集运用管理情况公告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情况:
截止2009年底,累计归集公积金67.7亿元;职工累计提取公积金30亿元;累计发放个人公积金贷款36.5亿元。全年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12.5亿元,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7.1亿元。
二、2009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情况:
全年发放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4.1亿元。至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26.3亿元。委托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的比率为69.7%2009年末全年个人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余额为
三、财务收支情况:       
2009年度全市实际完成业务收入1.2亿元,业务支出0.45亿元。当年增值收益0.78亿元。
结果表明,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执行了财政部《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加强了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在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方面执行较好,在保值、增值方面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我们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公积金的有关情
况,增强透明度,目的是促进单位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让全社会参与管理和监督我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