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广新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2-27        发布机构: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文号:        索引号:135/2018-101642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秦皇岛市文广新局向社会公布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秦皇岛”门户网站(www.qhd.gov.cn)、秦皇岛市文广新局门户网站(www.qhdwhj.gov.cn)下载。也可在市图书馆、市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查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秦皇岛市文广新局联系(地址:秦皇岛市秦皇东大街80号,邮编:066000,电话:0335-3062442 0335-3065295,传真:0335-3062442,电子邮箱swgxj3062442@sina.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条例》规定和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市文广新局成立了由局长李文生任组长,副调研员徐永新任副组长,局各相关科(处)室责任人为成员的秦皇岛市文广新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办公室,由专人负责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工作。规定编制、公布了《秦皇岛市文广新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秦皇岛市文广新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截止2017年底,市文广新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类别及数量
市文广新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收集、认真分类、规范填报、及时发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2017年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69条,在秦皇岛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秦皇岛市文广新局网站上公开信息58条,向市图书馆、档案馆移交文件18份。
(二)公开形式
1.秦皇岛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在秦皇岛市政府门户网站(www.qhd.gov.cn)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可查阅市文广新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在秦皇岛市文广新局网站(www.qhdwhj.gov.cn)中“政务公开”专栏可查阅市文广新局主动公开的相关政府信息。
3.公共查阅点
为方便公众查询正式文件,市文广新局在文化广场办公大楼16楼行政办公室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处,同时不定期向市图书馆、市档案馆报送主动公开文件。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举报、投诉情况
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市文广新局未接到公众申请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的要求,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四、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2人,1人主要负责信息更新及网络系统运行维护工作,1人主要负责接待群众查询工作。
(二)收费、减免情况
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未出现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收费、减免的情况。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通知要求,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等属于停征费用,今后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17年市文广新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有一些不足。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需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法规条例的教育与培训。除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相关法规条例经常学习,能够按法规办理公开事宜外,业务科室信息公开相关人员对信息公开的条例、法规与制度的了解与掌握有欠缺,需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人员意识和素质,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打好思想基础,创造良好氛围,养成良好习惯。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要加大与其他工作的统筹。信息公开不仅是职能机构的事,也与整个部门的各项工作有关,关系到全系统方方面面。要加大与文化艺术、文化产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科室的统筹协调,除了涉密及保密要求不能公开的信息,本着应公尽公的原则,努力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与数量,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的知情权。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的思想认识与行动自觉。利用周例会、局长办公会、党组会等时机,把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及办理情况及时在机关通报,结合通报情况对相关法规条款进行讲解式培训。加强对公文印制、信息发布人员的法规培训,加强对落实政务公开要求的检查,确保工作人员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素养与水平。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与上级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的沟通,及时反馈与报告有关问题并认真落实有关工作。加强机关科室之间的沟通协调,对涉及政务信息公开的,加强指导,落实要求。加强督导,每月集中通报各科(处)室报送政府信息情况,进一步增强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7年,市文广新局主动公开的所有政府信息均依法按照《条例》要求和《保密法》的规定,经过局内审核以及相关部门严格把关后对外公布,所公布的政府信息真实、准确。在本年度内,市文广新局未接到群众依申请公开请求,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申诉的情况。
 
附件:秦皇岛市文广新局2017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秦皇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局
                        2018年2月15日
 


附件
 
市文广新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7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9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3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4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2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1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