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国资委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12-01        发布机构:国资委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178/2016-0909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本年度报告由秦皇岛市国资委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
一、概述
2016年以来,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落实工作机制和人员,及时梳理政府公开信息,并依托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更新发布国资监管及国企改革方面的公开信息,为公众方便快捷地了解国资工作起到了较好的宣传作用。
我委成立伊始就设立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委各类政务信息的公开工作。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我委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要求相关工作人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落实推进“政务公开”、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特别注重严格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保密审查、审批环节,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有效保护党和国家的秘密安全,严防泄露国家秘密。要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同志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业务工作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信息12条,及时对机关政务动态、财务预决算、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总结相关信息进行梳理上报市档案馆和图书馆。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委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2件,均按时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委无因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产生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我委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此外,也没有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委虽然按照要求对财政信息、政务信息进行了公开,但是仍然存在公开内容不够深化、公开方式有待创新等问题,同时公开信息量较少,在2017年的工作中我委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要求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