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发布机构: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754021270/2023-85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市公积金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市政务公开办具体指导下,按照《河北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围绕我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取得较好成效,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政务公开组织保障

市公积金中心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科室、管理部各负其责。年初召开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专题部署会议,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对照职责,细化分工。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让全体职工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地落实。

(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强化制度建设,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分工、程序、追究等内容,建立了规范有序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按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认真梳理政务信息公开资料、公开数据、公开内容,准确编制政务公开目录,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运行。严格遵循政务信息公开基本原则,本着“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基本要求,真正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三)主动公开法定公开事项

细化政务公开内容,把广大缴存职工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服务信息作为公开重点,全面、及时、有效地进行公开,让群众积极了解、参与、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在门户网站设立政务公开专栏,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全面公开本单位政务信息和行政执法信息,动态更新公开事项清单目录,及时更新公开内容。

(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突出公开重点,依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对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全面规范整理。主要公开事项:各级政府、部门制定的有关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法规、规章、规定和规范性文件;“三公”经费和预决算;政府采购项目;单位的基本职能、性质、定位、机构设置、领导干部分工及领导干部主要职责等。

(五)推进政务公开透明运行

通过微信公众号、公积金APP、门户网站等综合服务渠道全面公开住房公积金各类事务办理的政策依据、办理要件、程序及时限。及时推送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的《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解析社会关注、群众关心和反应比较强烈的住房公积金热点事项。

在服务大厅公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单位主要职能、投诉举报电话、意见箱,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公开提取、贷款流程图、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在服务大厅设立咨询台和学雷锋志愿服务站,最大限度地解答群众的疑问。

(六)着力提高解读回应质效

建立政策解读机制,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明确解读范围,规范解读程序,解读工作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创新解读形式,积极探索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强化解读队伍,提高政策解读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今年,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稳经济政策进行充分解读,制作“明白卡”,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渠道开展广泛宣传,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引导社会舆论,有力推动政策落地落实,发挥助企纾困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统计表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改进措施

(一)持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根据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受众面广的特点,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责,通过业务培训和政策宣讲,提高主动公开意识,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在全中心上下形成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和良好习惯。

(二)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率先垂范,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等方式,抓好学习落实。通过办公微信群、电子显示屏等媒介渠道,扩大学习宣传覆盖面,营造学习全员化的浓厚氛围。

(三)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形式。结合住房公积金服务创新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图片和动漫结合的方式,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渠道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