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2-11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财政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平台主动公开财政信息277条。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总结工作经验,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分工安排,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要求,继续加强各科室、及各局属事业单位密切配合,切实推进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务公开主要内容

 1.行政权力信息公开。一是落实权责清单。按照权力清单“四级四同”工作安排部署,我局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印发的目录,调整补充了部分权力事项,目前形成了三类29项,其中:行政处罚25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确认1项,已于2021年8月对外公布。二是推进合规审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全年完成4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定《秦皇岛市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重大行政执法事项、审核要素、审核材料及责任部门,要求各执法科室(人员)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严格履行法制审核程序。

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债务信息公开。我局已将地方政府性债务发行规模、债务限额、余额、偿还数额等相关信息纳入2021年度政府决算报告,在市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二是预决算信息公开。根据《预算法》秦皇岛市市级预算公开办法》(秦财预〔2016529号)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财政部对预决算信息公开专项检查工作中的有关要求,财政部门在人代会批准后20日内公开政府预算,各部门在市财政局批复部门预算后20日内公开部门预算,同时,为统一公开形式、便于实际操作,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公开质量,我局制定了部门预算公开模板,明确各项公开信息的口径、范围、信息来源、细化程度和呈现形式等圆满完成全市决算开工作,首次使用决算管理系统开展公开工作,各项工作指标走在全省前列三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依托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及时发布最新的政府采购政策信息,严格落实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项目信息公开,依法监督,对监管处罚信息及时进行公开。

3.规范性文件公开。按照市政府出台的有关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产权及其他政策措施有关要求,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结合省市部署开展的专项清理要求,对现行有效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过认真梳理,截止到2021年3月1日,我局制定印发的(市财政局文号含联合发文)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失效4件,继续保留使用17件。代政府起草规范性文件10件、保留8件、废止2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4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政策解读数量较少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中央和省市的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一是积极探索多种形式信息公开渠道,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二是继续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对公众关注的财政领域热点问题进行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