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林业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02-21        发布机构:林业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166/2017-1400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秦皇岛市林业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秦皇岛”门户网站(www.qhd.gov.cn)、市林业局官方门户网站“秦皇岛林业网”(网址:http://www.qhdlyj.gov.cn/)下载。也可在市图书馆、市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查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秦皇岛市林业局联系(地址:秦皇岛市开发区泰山路238号,邮编:066000,电话:0335-5911086,电子邮箱:qhdlyjbgs@sina.com)。
一、概  
(一)组织机构建设
为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精神,我局认真组织相关工作,成立了以张西敏局长为组长,霍树彦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秦皇岛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局办公室、综合科等人员组成。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
全面完成了2016年秦皇岛市林业局林业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予以公开。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建立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由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日常事务,并把信息工作纳入各科室年度责任目标,定期考核。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三级负责制,各科室机构负责人为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本部门信息公开内容首先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在内容上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务必做到及时、真实、准确。政务信息类稿件,由各科室负责人审核把关后,报局办公室审核把关后,再经局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领导签批后,报送到市政府信息化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凡未经局领导审阅签批,擅自报送,因报道失实而造成负面影响的,将严肃处理。凡被采用的稿件,须及时上报局办公室备案存档。
(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工作
林业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中做到有计划步骤,有考核督促。先后多次组织全体成员集体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将资料分发到各科室,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学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止2016年11月30日,林业局公开信息数量300余条,其中通过秦皇岛林业网公开信息290多条,包括林业信息、政策法规等;在中国秦皇岛部门动态栏目上在中国·秦皇岛部门动态上报信息 150余条;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发布信息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发布信息16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待进一步加强,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关注、参与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按“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待进一步加强;三是网站建设的规范性、全面性、便利性待进一步增强;四是实现网上办公、网上审批的要求还有相当差距。
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主要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给予改进: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主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并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方式、方法。
二是进一步规范、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再清理、再规范,及时跟踪报道最新林业工作动态,建立健全信息内容保障机制。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合理调整网站内容框架,充实网站内容,为公众提供最大的便利。
 
 
                                               秦皇岛市林业局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