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2)
发布时间:2022-11-17 发布机构:开发区管委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000358061/2022-4172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编制本指南。需要获得秦皇岛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申请人,请阅读《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政府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分为三类: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即开发区管委及其下设各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向开发区管委办公室和其他职能部门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三是不予公开的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政府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
秦皇岛开发区政府信息通过开发区门户网站、秦皇岛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发区管委信息公开平台、开发区官方微博、圆梦秦皇岛手机客户端、报纸、电视等网站、媒体,以及开发区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主动向社会公开。
1.主动公开范围。秦皇岛开发区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清单》。
2.主动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开发区手机客户端“圆梦秦皇岛”公开、电视栏目“秦皇岛开发区新闻”等公开或到开发区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查阅等形式。
秦皇岛开发区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qetdz.gov.cn/
秦皇岛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秦皇岛开发区子平台:
http://121.22.8.170:81/bmzb.jsp?orgid=145
秦皇岛开发区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地址及联系电话:秦皇西大街369号泰盛商务大厦E214房间,电话3926195。
3.主动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含《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一般不承担为申请人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政府信息,以及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信息的义务。
1.受理机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公开秦皇岛开发区管委相关信息,属于开发区管委办掌握的,由管委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管委办信息科负责受理;属于管委各职能部门掌握的,由各职能部门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受理。管委办信息科办公地址:秦皇西大街369号泰盛商务大厦2101房间;邮政编码:066004;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随市政府工作时间变动);联系电话:0335—3926199;传真号码:0335—3926686(通过发传真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请在传真件上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转管委办信息科”字样);申请公开管委或管委办信息的,也可通过开发区管委网站首页“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申请。
2.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向开发区职能部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式样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并由申请人在申请表上亲笔签字。《申请表》可以到管委办信息科领取,也可以在网页下载,复制有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的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通过信件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网上申请的,若在成功提交申请3个工作日内未接到管委办信息科确认电话,请尽快致电0335—3926199联系相关申请事宜。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业务。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适用“一事一申请”原则,请勿一次申请公开多个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3)申请的处理流程
①审查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及时告知申请人限期予以补正。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未申请。
②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③答复
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答复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
第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第二,申请内容含有不应当公开的信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将可以公开的部分提供给申请人;
第三,属于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第四,不属于本单位公开范围的,如知道该信息掌握部门,应告知申请人该部门名称、联系方式;
第五,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并说明理由;
第六,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4)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由受理机构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三、政府信息公开机构
秦皇岛开发区管委(管委办)信息公开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见下表。开发区其他部门信息公开机构请咨询该部门办公室。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管委办)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信息表
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办公时间 |
联系电话 |
传真号码 |
秦皇岛开发区管委办信息科 |
秦皇岛开发区秦皇西大街369号泰盛商务大厦2101室 |
正常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随市政府工作时间变动) |
3926199 |
3926686 |
四、救济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查证属实的,将进行督促整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秦皇岛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
秦皇岛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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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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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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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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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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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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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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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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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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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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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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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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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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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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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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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
申请公开信息主要内容描述 |
文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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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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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开信息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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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信息方式: □自行领取;□邮寄; □电子邮件;□现场查阅; □其它 |
信息提供形式: □纸版 □电子版 □自行抄录 | |||||||||
申请人签字: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