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公安局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19-07-24        发布机构:公安局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000357835/2020-162

秦皇岛市公安局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1、集会、游行、示威申请

一、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初审、审批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书一份,应当载明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车辆数、使用影像设备的种类与数量、起止时间、地点(包括集合地和解散地)、路线和负责人的姓名、职业、住址。

2、申请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以机关、团体、企事业组织的名义组织的,申请负责人应提供该单位或组织的合法证照、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材料,行政首长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办理时限

7个法定工作日

四、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