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2010年城镇单位平均工资

发布时间:2011-05-05        发布机构:统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统计信息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171/2011-164436

一、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1、基本情况

2010年秦皇岛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5825元,比上年增加3591元,增长11.1%,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8.2%。按经济类型分: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5046元,比上年增加2821元,增长8.8%;集体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6439元,比上年增加3025元,增长12.9%;其他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7756元,比上年增加4596元,增长13.9%。按单位性质分:企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7479元,比上年增加3992元,增长11.9%;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3032元,比上年增加3533元,增长12.0%;机关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4167元,比上年增加1521元,增长4.7%。按国民经济行业分:19大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上年均有所增加,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有5个行业,其中超过6万元的有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65953元,金融业61341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60210元;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行业有14个,其中低于2万元的有住宿和餐饮业19092元,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9079元,农、林、牧、渔业17595元。

2、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如何统计

全市城镇单位工资统计,是按照《城镇就业统计报表制度》,统计范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不含原乡镇企业、纯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就是通常所说的城镇单位。统计方法是首先由基层单位填报《劳动情况》报表,各县区统计局将统计范围内的基层报表进行计算机超级汇总,分别生成各县区数据,然后由市统计局将各县区数据叠加汇总生成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

3、为什么多数企业职工认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偏高

多数企业职工感觉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偏高,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不同单位、不同行业之间的工资收入差距悬殊,一些垄断行业、技术含量较高行业或岗位,以及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工资水平相对较高,而大部分企业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较低,统计上公布的是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一些收入在平均水平以下的企业职工无疑会感觉到数据偏高;二是工资统计范围除了工资、奖金、补贴和津贴、加班费外,还包括餐费、过节费、工作服以外的服装费、各类实物折价款等,只要是单位发给职工的属于劳动报酬性质的收入,都应计入工资总额。同时,单位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金,也包括在工资总额中,与职工实际拿到的现金收入存在较大差异。

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1、基本情况

2010年全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9997元,比上年增加1856元,增长10.2%

2、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如何统计

城镇私营单位工资统计,是根据《城镇私营单位工资统计报表制度》,以全市城镇私营法人单位为总体,采取全面调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推算全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