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年度首季孕情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1-05        发布机构: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文号:秦人口发〔2011〕1号        索引号:168/2011-163423

    2011年是实现“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的开局年。搞好首季孕情普查,对落实年度人口规划目标乃至“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至关重要。为了最大限度的减少政策外怀孕和生育,把握全年工作的主动权,现就进一步做好2011年度首季孕情普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层层落实责任。各县区要高度重视首季孕情普查工作,将其作为阶段性工作重点,切实抓紧抓好。各县区人口计生局长作为主要责任人,要精心谋划,周密安排,强化督导,确保首季孕情普查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乡镇(街)主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要亲临一线,认真组织发动,做好相关人员、设备保障工作,保证普查上站率。技术服务人员要严格操作规程,严把孕查质量关,并认真填好相关表格。
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推制度,对由于孕情检查不到位、工作失职特别是故意隐瞒孕情,造成政策外怀孕和出生的,要按照《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摸清底数,加大求实力度。要充分利用元旦、春节流动人口返乡和农闲的有利时机,从孕情普查和开展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入手,普遍对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彻底的摸底和清理,重点摸清未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特别是长效节育措施和现孕情况的底数。要坚持实事求是的作风,及时更新上报各项统计数据,严禁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在这次普查服务活动中,有关领导要深入乡村及时掌握普查活动开展情况,对后进单位及时调度,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如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三、狠抓落实,掌握工作主动权。要采取边普查边服务的方法,对应采取避孕措施的,引导其及时落实以长效为主的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对政策外怀孕的,动员其及时落实补救措施;对不按期接受孕情检查和不采取终止妊娠措施的,严格依照《条例》规定落实行政处罚,做到不留死角死面,各项避孕节育措施和补救措施一遍到位。
    普查结束后,市人口计生委将采取异地抽调人员集中上站开展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的办法,对各县区首季孕情普查活动开展情况、节育措施落实及现孕等相关数据,进行抽查核实。其结果将以较大权重纳入2011年度平时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