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17        发布机构:民政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文号:秦民〔2011〕34号        索引号:131/2011-150544

 

各县区民政局:
现将省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冀民函[2011]10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县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为了顺利推进全市医疗救助工作,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对近几年的医疗救助情况做好调研分析。主要是近几年的救助人数和救助资金列支情况,患大病的种类和报销的额度,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及定点医院情况等,为推进“一站式”医疗救助工作做好可行性、可操作性分析。
二、科学合理的制定医疗救助工作方案。开展门诊救助要把握好救助卡的发放对象和发放方式,避免出现群众当成一种福利争相申请,基层工作人员超范围发放。针对本地多发的特重大疾病开展医疗救助试点,研究确定“一站式”即时结算的定点医院,尽量与优抚医院或民政医院相一致,同时做好资金预算和与定点单位沟通管理等准备工作。
三、积极推进,保障实施。各县区都要按照省厅通知的具体要求拿出意见和工作方案,省厅将在省级医疗救助资金分配上与各地工作绩效挂钩,市局也将根据各县区工作推进情况研究分配市级救助资金。各县区要积极向县区领导汇报足额列支配套资金,保证医疗救助工作顺利开展。6月底前将各项计划安排情况上报市局救助科。
 
附件:河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
 
 
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