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部分外埠驻秦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19        发布机构:外事和商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秦商〔2013〕99号        索引号:167/2013-135503

根据秦皇岛市政府关于《秦皇岛市驻秦单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各类进驻我市的外埠驻秦单位进行了年检。对部分因业务变更等原因没有进行年检的驻秦单位,经研究决定予以注销,其《外埠驻秦单位管理登记证》及驻秦单位公章、财务章同时作废。

具体名单如下:

1廊坊市博泰不动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驻秦皇岛联络处

(管理登记证108号)

2、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驻秦皇岛办事处

(管理登记证143号)

3唐山海港华腾贸易有限公司驻秦皇岛联络处

(管理登记证159号)

4、北京门窗发展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秦皇岛办事处

(管理登记证189号)

5、黑龙江省石油化工销售总公司大庆分公司秦皇岛联络处

(管理登记证214号)

6内蒙古铁鑫煤化集团有限公司秦皇岛办事处

(管理登记证216号)

7、三晋铁路公正计量行驻秦皇岛办事处

(管理登记证217号)

8内蒙古中煤蒙发运销有限责任公司驻秦皇岛办事处

(管理登记证232号)

9准格尔旗伊东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驻秦皇岛办事处

(管理登记证264号)

10江苏名洋能源实业有限公司驻秦皇岛办事处

(管理登记证279号)

11张家口市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驻秦皇岛办事处

(管理登记证294号)

12广西鑫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秦皇岛办事处

(管理登记证295号)

特此通知。

 

 

一三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