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22        发布机构:民政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文号:        索引号:131/2013-123214

各县区民政局,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社发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秦皇岛市民政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贯彻实施。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安全生产工作当作大事来抓;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落到实处,贯穿日常管理之中,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好,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2013年6月19日

秦皇岛市民政局

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国务院、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民政部安全生产大检查视频会议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市民政局专门召开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部署会。强调,要克服民政无生产单元、无危化物品、无危险作业的麻痹思想,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现依据省民政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赵怀木局长任组长,殷文阁、吴海印、王道明、于军、王进忠、牛金建、董阜晶、韩兆富、王建英、梁东轩等局领导为副组长,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殷文阁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局办公室主任殷达喜任副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具体指导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2、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检查宣讲组

第1组、殷文阁副局长任组长,殷达喜、陈绍波为组员。主要负责市局机关,海港区,市救灾物资储备库。

第2组、吴海印副局长任组长,齐春喜、杨志林、屈宁为组员。主要负责开发区,市军休一所、军休二所、军休三所、军休中心,全市社区老年日间照料站、婚姻登记处、军休所。

第3组、王道明副局长任组长,张如光、武燕、刘永旭为组员。主要负责山海关区,市社会福利院、救助管理站,全市农村幸福院、社会办老年公寓。

第4组、于军副局长任组长,张永安、杨志芳为组员。主要负责北戴河新区,全市民政事业服务中心、烈士陵园、光荣院。

第5组、王进忠组长任组长,丛凌昱为组员。主要负责北戴河区。

第6组、牛金建副局长任组长,曾庆忠、杨光亚、李继红、赵启怀为组员。主要负责卢龙县,市福彩中心、殡管处、军供站,全市福彩发行站点、公益性和经营性公墓、殡仪馆。

第7组、董阜晶主任任组长,张海军、姜殿明为组员。主要负责青龙县。

第8组、韩兆富主任任组长,刘斌、李强为组员。主要负责抚宁县。

第9组、王建英助调任组长,朱明、李占勇为组员。主要负责昌黎县。

第10组、梁东轩助调任组长,秦炎为组员。主要负责市社会福利公司。

二、检查目标

把集中开展大检查活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深刻汲取国内近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进行全面彻底的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大检查活动,进一步落实各单位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整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各单位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堵塞各类安全管理漏洞,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检查范围

全市民政系统的各类民政机构都在大检查范围之内。包括各级民政机关、军休所、军供站、社会福利院、救助管理站、公益性和经营性公墓、殡仪馆、救灾物资库、烈士陵园、光荣院、敬老院、老年公寓、社区老年日间照料站、农村互助幸福院、婚姻登记处、福利企业等。

1、儿童福利院、老年人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敬老院、光荣院等各类民政服务机构,要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安全检查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尽可能创造条件安装视频监控,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能迅速有效处置。

2、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要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教育,组织在站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加强行为矫正和心理疏导。对于受助对象中的精神疾患人员,要本着先治疗稳定病情、再救助联系返家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流浪精神疾患人员的救助程序、管理方式和服务内容,加强特别护理、密切监管、妥善照顾,最大限度防止其发生自杀、受伤、外逃、伤害他人等意外发生。

3、对符合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政策的人员,及时纳入保障范围,落实保障待遇。对精神疾患人员采取临时救助措施,给予必要帮扶。要按照国家关于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落实相关社会救助政策。对于生活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戒毒人员及家庭,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进一步健全社区利益诉求和矛盾化解机制,指导组织召开居民会议、居民论坛、听证会、评议会、悄悄话室等多种形式,听取居民意见,了解群众呼声,建立善于调解矛盾纠纷的社会工作队伍,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调解矛盾纠纷,将影响社会安全的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检查内容

本次大检查以防火、防盗、防触电、防车辆事故、防中毒、防汛等为重点,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会议、文件精神学习贯彻、动员部署、宣传教育情况;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责任制情况,管理监督责任分工是否明晰、是否落实、是否全覆盖。各类防范措施是否严密,是否落实,是否建立了责任追究制。

2、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各类安全设施是否齐备、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各种操作流程是否规范、各类从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关证照资格。

3、各类应急预案是否齐全、是否经过专家审定、组织演练是否经常。

五、时间安排

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从6月底开始,到9月30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1、部署发动阶段(6月24日至6月30日)。成立专门组织,精心制定方案,明确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密组织实施,开展动员部署,做好相关的宣传教育工作。

2、自查自改阶段(7月1日至8月4日)。各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全面、深入细致地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整改措施,落实责任、资金、时限。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并报上级单位备案。

3、督导检查阶段(8月5日至9月20日)。督导检查宣讲组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方案拉动等方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及上级有关要求,对各县区、各下属单位进行拉网式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紧抓不放,一抓到底。对整改不彻底的,责令重新整改,按照具体落实标准,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到位。

4、活动总结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总结本次大检查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常态机制,巩固深化大检查成果。

六、有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自觉用上级的指示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安全意识,坚持依法履职,务求实效,对民政工作重点服务对象加大帮扶力度,积极化解矛盾,预防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2、要做好结合。一是重点与一般相结合。突出重点单位、重要目标、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兼顾一般;二是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查边改,对一般的隐患和问题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限期整改;三是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严格落实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书》,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3、要严格值班制度。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及时处置安全生产领域突发性事件,如遇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妥善处置,直接责任人要第一时间到场,及时展开应急救援工作,同时要迅速上报情况,保证信息畅通。

4、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区民政局和局直属各单位,请按以下要求将有关材料上报厅办公室:7月1日前,上报本级大检查活动方案;8月5日前,上报安全隐患台账及整改方案;9月20日前,上报大检查活动总结;从现在开始至9月底,每周四整理上报大检查活动进展情况;好的做法和建议随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