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22        发布机构:民政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文号:秦民〔2013〕50号        索引号:131/2013-141307

局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市纪委等7部门《关于在全市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秦纪字[2013]7号)精神,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财政工作纪律,加强财政供养人员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的范围和对象

(一)范围 

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

(二)清理对象 

1、正式职工离职未销户、开除、辞职、辞退、非组织选派自行离岗学习、自行离职、长期病事假、长期旷工、已故或失踪、违规停薪留职,但未办理核销或核减工资手续,仍在原单位正常领取工资人员; 

2、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已故或失踪,其家属或利害关系人仍代领离休费、退休费或退职生活费人员; 

3、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应该从社会保险机构领取养老保险金,但是同时从财政领取离休费、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人员; 

4 、按规定应办理而未办理退休手续,仍按在编在职人员领取工资人员; 

5、受党纪政纪处分、被司法机关羁押和收到刑事处罚未按规定进行工资核销(减)人员; 

6、享受遗属补助的人员已不具备享受补助规定条件,仍继续领取补助人员; 

7、虚报多领、冒领职工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的人员; 

8、其他形式违规领取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的人员

二、组织领导

为了从组织、人事、编制管理制度上防范“吃空饷”问题,进一步加强对这次集中清理整顿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秦皇岛市民政局“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赵怀木   市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 殷文阁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进忠   市民政局纪检书记

成  员:李  萍   规划财务科科长

        张艳梅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丛凌昱   监察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规划财务科,李萍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对预防“吃空饷”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受理各类举报电话、信件的处理;牵头查处落实各类举报。

三、治理的方法步骤

这次集中清理整顿工作从2013年7月1日开始,至2013年9月1日结束,具体分为四个工作阶段:

l、自查自纠阶段(从7月1日至7月25日):主要任务是由各单位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有关人事编制、工资福利政策,提高对这次清理整顿工作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各单位据市局统一要求,对集中清理整顿工作进行认真部署安排,及时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办事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人,对本单位实有在编在册人员和领取工资人员进行一次详细摸底,逐一填表造册登记,以准确掌握本单位领取工资人员的实际情况。自查中要把那些“吃空饷”人员,与长期因病并履行病假手续不上班人员区别开来。

2、公示核实阶段(从7月26日至8月10日):在自查、公示期间,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对本单位领取工资人员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发现的问题要向市局清理整顿领导组书面进行反映和说明。公示结束后,各单位主要领导及负责财务、人事的承办人员要在本单位自查结果、公示报告和核实登记名册上签字,并上报市局清理整顿领导组。工作中,各单位要明确责任主体,严格工作程序,严格工作要求,认真抓好公示、核实、甄别等工作环节,并以书面形式向市局清理整顿领导组汇报。

 3、清理清退阶段(从8月11日至8月20日):自查自纠结束后,各单位要将本单位清理出的“吃空饷”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市局清理整顿领导组,对清理出的“吃空饷”人员,要立即停止其领“饷”行为,并追回多领的国家资金缴本级财政,办理核销(减)工资福利及对个人家庭补助手续。

4、总结验收阶段(从8月21日至9月1日):主要任务是由各单位清理整顿工作领导组进行工作总结,向市局“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书面汇报,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市直各单位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按照秦纪字[2013]7号文件和《通知》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时安排专人具体抓好落实。各单位一把手是清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要注重工作实效。 各单位在自查过程中,必须实事求是,坚持原则,边查边改,不得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报数据,清理中,要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及工作方法步骤进行,凡有群众举报的人和事,都要认真对待,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

三要严肃工作纪律。 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检查,对清理工作中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市民政局“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电话:3658016  3658036

 

附件:1、单位人员信息情况统计表

 2、“吃空饷”人员情况登记表

 

 

 

 

2013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