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宗局做好少数民族务工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3-10-09        发布机构:民宗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民族、宗教        文号:        索引号:117/2013-093725

 

市民宗局做好少数民族务工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市民宗局坚持更新观念,转变作风,扎实做好少数民族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与引导。以“民族团结月”活动为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和民族常识宣传教育,营造和谐氛围。
二是加强管理与服务。对外来少数民族务工人员尽可能提供各种帮助和便利条件。要求用工单位必须尊重少数民族务工人员的风俗习惯,积极创造条件,满足他们在餐饮等方面的特殊需求;要求用工单位严格遵守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与少数民族务工人员签订劳务协议,规范用工行为,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缴纳劳动保障费用;解决少数民族务工人员的子女入学问题,为他们出具子女入学和考试加分等证明材料,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三是维护合法权益。加大对清真食品的监管力度,组织清真食品生产企业、大型超市、清真饭店等单位人员开展清真政策常识培训,发放《清真食品宣传手册》,建立多部门密切配合的管理格局,实行联查联防制度。聘请伊协负责人、阿訇等伊斯兰教人士担任义务监督员,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清真食品的监督,设立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