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秦皇岛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30        发布机构:民政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文号:        索引号:131/2014-162604

各县区民政局,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社发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2014年秦皇岛民政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4年4月3日 

 

2014年秦皇岛民政工作要点

 

2014年,全市民政工作要以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根据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的决策部署,按照既要持续改善民生、又要使改善的民生可持续的方针,以深化民政改革为动力,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克服一般、追求卓越、事争一流,着力打造“活力民政、和谐民政、爱心民政”,确保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的人民群众。

一、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

推进国家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通过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我市率先建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创造一批各具特色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出台一批可持续、可复制的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创新成果,形成一批竞争力强、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服务机构和产业集群,为全国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示范经验。

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出台《秦皇岛市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明确规划引领、土地供应、资金投入、税费减免、人才培养等方面具体措施,安排财政性资金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扶持养老服务机构和企业发展,提升养老服务能力。出台《全市社会养老机构建设资金扶持办法》,按照等级进行相应床位补贴奖励。

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市本级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力争年底前主体工程竣工。青龙县、昌黎县、开发区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尽快投入使用,卢龙县民政事业服务项目、海港区民政事业服务中心二期工程力争年内开工。新建300个农村幸福院,其中打造50个精品示范幸福院,完成总任务70%以上。新建社区日间照料站24个,进一步提升功能,夯实城乡老年人居家养老基础。在城市区重点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加大信息化建设,打造养老服务平台。

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养老服务。推进民办公助,对于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服务设施,给予相应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参与、提供社会养老服务,形成社会力量投资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浓厚氛围。扶持发展养老服务业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引进养老项目,确保一批项目落地。为已开工建设的“光辉文化休闲养老基地”、“秦皇岛市龙山老年书画休闲养老中心”等社会办养老项目提供跟踪服务,帮助解决建设过程遇到的困难。

做好惠老政策落实。争取提高百岁老人补贴标准,推进80-89岁高龄补贴全覆盖。进一步落实老年乘车、旅游、医疗等优待政策。以老年节和敬老月活动为契机,加大老年法宣传力度,做好走访慰问、文体活动、老年系列宣传等活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敬老氛围。

二、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做好低保提标工作。全面提高城乡低保标准,2014年城镇低保每人不低于450元/月,农村低保每人不低于2500元/年。切实提高实际补助水平。

加强低保规范化建设。抓好《秦皇岛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贯彻实施,实现“阳光低保”。继续开展城乡低保复审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做好日常审核审批和动态管理工作。健全社会救助机制,市、县两级都要建立由相关部门参加的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尽快成立低保核查认定中心,人员到位并开展工作。

提高五保供养水平。依据全省五保供养5000元的指导标准,结合各县实际调整提高。供养中心继续加强以安全为核心的规范化管理,确保管理到位,全年无事故。开展“人文关怀”活动,关注入住老人的精神需求,建立心理辅导室,组织开展多种形式文化娱乐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关怀服务活动。

加强医疗救助工作。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工作,实现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全覆盖。推行医疗救助资金社会化(银行)发放。

三、实施扶贫开发“1234工程”

“一个中心”:围绕市委提出率先实现脱贫出列目标要求,力争到2014年底实现国定县青龙“十二五”规划的2.8万贫困人口,达到脱贫出列基本条件。“两个不愁”: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三个保障”: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目标。“四个到位”:资金投入到位、项目规划到位、机制创新到位、政策支持到位。

加大扶贫资金投入。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和重点县从2012年起每年要拿出地方一般财政预算收入的1%专项用于扶贫开发”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非重点县要保证“每村5年资金投入不低于80万元”对贫困村进行扶持有关政策的落实。青龙县“十二五”规划的50个贫困村每村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不低于100万元,力争通过各类资金整合,平均每村投入到300万元。卢龙县24个贫困村、抚宁县15个贫困村,力争保持与国定贫困村相同或相近的投入额度。

推进专项扶贫工作。以产业发展为依托,不断完善和创新“村两委+龙头企业+合作组织+投资入股+贫困户”的产业化扶贫模式,大力实施“扶贫开发细胞工程”。重点扶持4000户,围绕干鲜果品、畜牧养殖、设施农业三大产业发展实现贫困家庭增收。力争到2014年底,80%以上达到整村推进“十二有”和贫困家庭“十有”脱贫标准。完成青龙县54户、202口人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落实“雨露计划”,加大转移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力度,提高转移就业能力。

推进社会帮扶深入开展。继续组织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开展对口帮扶工作。实行对口帮扶全覆盖,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单位帮、有干部扶。建立帮扶目标责任制,完善考核奖惩机制。鼓励引导企业与贫困村开展村企共建,帮助贫困乡村培育新的增收产业。

四、推进双拥优抚工作

做好拥军优属工作。重大节日对驻秦部队进行走访慰问,推动解决涉及军民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协调解决随军家属就业、干部住房等难题,开展“文化拥军进军营”活动。打造具有秦皇岛特色的双拥品牌,宣扬双拥模范事迹,营造浓厚双拥氛围,推进军地深度融合,为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打好基础。

提高优待抚恤服务水平。落实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加大农村“三属”提标力度,保障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督导各县(区)做好优抚对象参保参合工作,推进优抚对象医疗“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增加结算网点。贯彻落实《光荣院管理办法》,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完善优抚对象数据库,按时完成《残疾军人证》和《烈士证明书》的换证工作。

加强烈士纪念工作。进一步规范零散烈士墓迁建、集中管理工作,申报秦皇岛烈士陵园晋级国家级烈士陵园,青龙、卢龙烈士陵园晋级省级烈士陵园。清明节前夕在秦皇岛烈士陵园组织开展“缅怀革命先烈,继承光荣传统”大型公祭先烈活动。

五、做好退役士兵工作

加大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改革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的安置政策,积极引导退役士兵转变就业择业观念,勇于创业,选择多渠道就业。出台《秦皇岛市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办法》,督导县区出台安置改革相关配套政策。

推进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按照市场用人要求,进一步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确保退役士兵培训后能迅速就业上岗。鼓励和利用民办教育机构和企业培训中心,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技能培训。搭建全市退役士兵就业服务平台,举办退役士兵专场招聘会,实现退役士兵与企事业单位良好对接。

妥善安置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加强与编制、人社部门协调沟通,合理编制安置计划,提高安置岗位质量,确保重点安置对象得到妥善安置。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分配机制,坚持“双考”结合个人志愿择优安置的方法。拓宽就业安置渠道,挖掘就业安置岗位,鼓励选择自谋职业。

夯实军供保障工作基础。进一步完善军供保障预案,按照平战结合要求,对军供保障用房进行改造升级,扩建军供餐厅,实现过往部队进站就餐。加强人员素质培训,提高综合能力。

六、提升军休服务保障水平

完成军休干部接收安置任务。按照省厅下达的安置计划和要求,做到应接尽接。做好新接收军休干部人员信息数据录入工作。按时完成全国军休服务管理软件的推广与录入工作,发挥其在日常服务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全面落实军休干部的“两个待遇”。开展多种文体活动,丰富军休干部晚年文化生活。安排军休干部的暑期疗养工作,确保军休干部在疗养期间活动丰富、内容充实、健康平安。积极开展传统节日对军休干部走访慰问活动。

加强全市军休机构的自身建设。结合省星级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军休机构的服务水平。做好军休干部生活照料中心的启用运转工作。

七、强化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完善救灾减灾制度。以市政府名义出台《推进我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实施意见》,探索筹建秦皇岛市减灾救灾志愿者队伍建设。联系大中专院校,筹备建立我市防灾减灾救灾专家学者库。探索建立我市、县区、乡镇三级救灾资金分担比例机制。在做好农房保险试点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加强灾害应急管理。加强主汛期应对较大洪涝等自然灾害快速反应能力建设,做好灾害信息员培训。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进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强市本级捐助中心建设,推动救灾捐助站点网络化建设,健全社会捐助机制。继续做好“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解决灾民贫困户冬令春荒生产生活难题。

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以争创国家减灾示范社区工作为抓手,争取再有3-4个社区进入“全国减灾示范社区”行列。开展“5.12”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推进灾情应急演练,提高避灾能力。

八、推进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

推进社区建设工作。依照《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做好老旧小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的改造提升,同步推进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站建设。2014年的建设任务是24个(海港区16个、北戴河区2个,山海关区3个,开发区3个),暑期前打造1-3个全省一流各具特色的精品社区。推进农村社区建设。

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厘清基层政府及派出机关与社区自治组织的职能边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行“费随事转”。选择一个区作为试点,成熟后推广。巩固已有社区信息化网络建设平台,谋划新的信息化建设项目,以山海关作为试点重点推进。

推进社区服务业发展。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秦皇岛市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落实社区服务业优惠政策,重点支持社区便民利民商业服务业和居家养老服务业。积极引导培育托老育幼、扶贫解困、助残帮扶等社区社会组织,开拓社区志愿服务。

强化社区干部培训。提升社区工作者队伍素质。加大培训力度,探索“社区+院校”的培训模式。推进社区干部学历教育,鼓励社区干部考取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

九、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做好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做好业务培训,加强工作督导,严肃选风选纪,严格依法选举,保障农村群众民主权利,切实选出强有力的村班子。对换届选举中可能出现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摸清底数制定预案,确保换届选举平稳有序。

健全村务民主管理和公开制度。深入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健全村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完善“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村级事务决策、管理和监督。推广肃宁经验,完善村务公开内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切实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实现村务公开制度化。推进“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力争再有1个县(区)被评为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

推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全覆盖。拓展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覆盖面,确保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全覆盖的均衡发展,实现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整体进步,年底全市实现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全覆盖。

十、创新社会组织管理

推进社会组织管理改革。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开展“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市级民政部门开展非公募基金会和异地商会登记审批,取消社会团体分支机构及非公募基金会分支机构的审批。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机关脱钩工作。

做好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依法做好社会组织注册、登记、变更、年检和注销工作,继续推行实地年检并扩大覆盖面。深化社会组织诚信建设和等级评估制度,参评率达到10%以上。加大执法力度,推动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

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登记法人管理制度、民主决策制度、会计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提高社会公信力。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社会组织党组织应建必建率达到100%,党员参加活动率达到100%。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定期培训长效机制。

十一、做好区划地名工作

完善地名服务体系。完善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对地名标志进行“英汉”双语改造,城市区是改造重点,由市本级组织实施,力争“五一”前完成;各县由县级民政部门组织实施,力争暑期前完成。清理规范各类地名标志设置,以新建小区、新设街路为重点,对洋地名及违规地名进行清理,对拼写混乱、坏损严重、违规设置的地名标志进行集中整改。做好群众反映强烈的老旧小区楼牌补设工作。

加强行政区划设置。做好《政区大典·秦皇岛卷》的编纂出版工作,使其成为展示推介我市的精品力作。对接国家区划调整最新政策,进一步完善我市区划调整方案,争取上级业务机关的政策支持,力争早日实现我市行政区划的合理调整。

继续做好冀辽线省界换桩试点工作。开展第三轮县界联检工作,对损坏、遗失界桩进行维修和补设。加大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宣传力度,确保边界平安稳定。

十二、提升社会专项事务管理水平

提升殡葬服务水平。深化殡葬改革,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精神,逐步发展不同特点的安葬方式,城市区重点宣传引导绿色殡葬,昌黎县、抚宁县要在引导群众寄存进入骨灰堂的基础上引导群众选择树葬或深埋不留坟头,卢龙县、青龙县要提升火化率。通过政策宣传,引导人们厚养薄葬,选树丧事简办的典型,引导丧事简办。

推进流浪乞讨和儿童救助工作。做好孤儿生活保障金提标和资金落实工作。加大社会救助力度,让流浪乞讨儿童回校园。推进四级救助管理工作网络建设,加强救助队伍建设,实现“应救尽救、应救快救”。抓好福利企业日常管理。

做好福利彩票工作。2014年,福利彩票销售目标4.5亿,提取公益金4200万元。拓宽销售渠道,确保安全运行,实现平稳增长。开展福彩助学活动,创新福彩公益品牌。

提升婚姻登记工作水平。按照国家婚姻等级机关评定标准,加大婚姻登记处硬件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力争我市有1个婚姻登记机关达到国家3A级标准。

十三、加强民政综合能力建设

开展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按照规定动作,创新举措,组织各级党员干部学习,领会活动精神实质。通过开展活动,解决“四风”突出问题,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真正规范干部干事、方便群众办事、破解发展难事。继续推进实施民政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完善干部考核机制,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在重点抓好业务知识培训的基础上拓展知识面。

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对民政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大作风建设和行风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建设的制度机制,推进权力阳光运行。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加强依法行政和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行政审批工作,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推进标准化建设,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和质量标准。组织编写《秦皇岛市民政局工作规范》。做好安全稳定工作。按分工抓好责任内的群体管控,实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抓好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大力开展信息宣传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扩大民政工作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