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保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26        发布机构:机关事务管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秦事【2015】2号        索引号:184/2015-090126

 

秦皇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保密工作的通知
 
近日,市保密局对我局开展的保密工作检查,发现存在泄密隐患,市保密局给予了相应处理,并提出整改要求。现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保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以及我局当前保密形势,就加强和规范全局保密工作有关重点事项通知如下。请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名工作人员,并严格遵照执行。
一、关于保密工作责任制
(一)机关保密工作的根本原则是: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各业务部门承担保密工作、保密活动的主要责任,局保密办承担监督管理责任。
(二)各种涉密信息、载体、场所的管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使用人负主要责任;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保密办负责人也要承担相应责任,受到相应处分。
二、关于涉密信息
各部门情况不一,涉密信息界定不一。总体上,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敏感信息均涉密。如领导个人信息(健康状况、联系方式、地址)、接待信息(接待方案、行程记录、安保措施)、机构组成信息(职能、编制、职数)、个人信息(联系方式、身份证号、家庭成员信息)、涉及安全保卫、信访稳定的相关信息等。
三、关于涉密载体
 (一)管理局有1台涉密计算机及1个涉密U盘,由局办公室使用管理;涉密计算机、U盘禁止外接任何设备,仅在同等密级的设备之间使用。
(二)密级文件的标题及发文字号也涉密,应在涉密载体上记录存储,不得随意存储。
(三)单位内部文件严格掌控流向,对外公开需经过保密审查,不得随意发布、转载。
四、关于计算机
 (一)为防止计算机内存储信息完全暴露于互联网,每台计算机应设置开机密码并定期更换。
(二)非涉密计算机禁止存储涉密信息。
(三)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局保密办将利用“涉密文件清查软件”对局机关计算机逐台开展检索,清查涉密文件,确保不再发生违规问题。
五、关于工作用U盘
(一)局保密办将对工作用U盘实行统一登记,由使用人负责使用管理。
(二)工作用U盘是临时存储、转移文件的设备,不得长期、大量存储信息,不得存储个人信息。考虑其稳定性,不得作为数据备份设备。
(三)使用人每月一次,对U盘进行格式化,降低U盘摆渡病毒风险。
六、关于电子邮箱
(一)原则上管理局仅建立1个工作用电子邮箱(qhdglj@sohu.com)。各职能科室因工作需要可建立1个电子邮箱,各局属单位可建立1-2个。
(二)局保密办将对工作用电子邮箱实行统一登记,明确管理使用部门及责任人。
(三)使用部门每月一次,对邮箱进行清理,定期更换邮箱登陆密码,降低敏感信息泄露风险。
(四)工作用电子邮箱不得存储个人信息,个人电子邮箱不得存储工作信息。
七、关于移动、通讯设备(手机、ipad、ipod、mp3等)
(一)所有移动、通讯设备禁止连接涉密计算机。
(二)不得随意对文件资料(特别是红头文件)、会场信息等进行拍照、传送甚至发布到网络。
 
 
秦皇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5年元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