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石油化工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7        发布机构:安监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176/2015-112017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石油化工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安监局,开发区、北戴河新区安监局,市属以上相关企业:
现将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石油化工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冀安监总管三〔2015〕67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全市所有石油化工企业都要制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彻底的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排查整治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定的17项内容为重点,同时,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排查整治内容,做到整改“五落实”。 于7月10日前完成自查整改工作,形成书面总结,报送安全监管部门。
二、市局及涉及石油化工企业的县区局在企业开展自查整改的基础上,要制定督导检查方案,组织相关专家,对辖区内所有石油化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县区局于7月24日前,将督导检查总结及检查企业原始材料一并书面报送市局(电子版发送至:qhdwhk@163.com)。市局从7月27日起,对全市所有石油化工企业逐个开展全面督导检查,并于8月15日前将督导检查总结及检查企业原始材料一并书面报送省局。
三、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和督导检查工作,全力做好迎接省局“四不两直”督查和8月下旬排查整治重点抽查工作,确保我市石油化工企业自查整改和督导检查实效。
四、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参照本通知精神做好本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秦皇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