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做好防暑降温的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05        发布机构:安监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176/2015-103435

 

秦皇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做好防暑降温的工作通知
 
各县(区)安委会办公室、开发区安委会办公室、北戴河新区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市属以上企业:
    近日来,我市正值暑期高温季节,为确保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全国总工会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5〕6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以下要求,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防暑降温工作直接关系着劳动者身体健康,各县(区)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市属以上企业要切实加强协调联动,认真做好防暑降温的组织领导工作,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周密安排部署,严防高温中暑和因高温作业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二、切实落实用人单位防暑降温主体责任
各用人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防暑降温要求,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合理安排劳动者作息时间,加大防暑降温投入,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三、严格执法监察,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县区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针对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加大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和存在高温作业岗位的用人单位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反国家规定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行为。
各县区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市属以上企业要认真总结本地区本单位防暑降温工作,并于9月5日前将防暑降温工作情况报送市安委办。
联系电话:0335-3655336
电子邮箱:qhdsajj@163.com
 
                       秦皇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5日

秦皇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