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17        发布机构:安监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176/2015-145656

 

秦皇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安监局、开发区、北戴河新区安监局,有关企业
现将《秦皇岛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诚
信等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秦皇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16日
  
 
秦皇岛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实施方案》要求,采取企业自评、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社会监督的原则,引导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扎实开展诚信等级评定工作。
  二、工作任务
  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工作,应在两年内完成:
  1、2015年,完成危险化学品标准化已达标的生产企业23家、烟花爆竹标准化已达标的全部生产经营企业5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92家,共120家的诚信等级评定。各县区经营单位诚信等级评定任务:青龙不少于17家,海港区不少于13家,昌黎县不少于11家,卢龙县、抚宁县不少于7家,山海关区、开发区、北戴河区、北戴河新区不少于3家。市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诚信等级评定任务:市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加油站)不少于25家(其中:中石油15家,中石化10家)。 
2、2016年,完成剩余的1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350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诚信等级评定。
  三、评定职责
  省、设区市、县(市、区)安监局具体评定职责:
  1、省安监局负责中央驻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省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总公司(总部)诚信等级评定,实施诚信管理。
  2、市安监局负责第1条以外的市属以上企业诚信等级评定。
  3、县(区)安监局负责省、市两级以外的企业诚信等级评定。
  4、为其他行业配套生产,且无独立营业执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纳入其大行业进行诚信等级评定。
  四、评定和分级标准
  企业诚信等级划分为A、B、C、D四个级别。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承诺践诺、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考评得分情况确定等级,A级为90分(含)以上,B级75分至89分,C级为60分至74分,D级为59分(含)以下。
  1、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分别按一级80分、二级75分、三级60分计入总分。
  2、企业承诺践诺、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占考评总分的20%,经诚信等级评估小组考评计分后,按20%计入评估得分。
  3、下列情形企业诚信等级确定为D级企业:应申请而不申请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估的承诺企业;应进行安全生产承诺而未承诺的企业;应开展而未开展标准化达标的企业;列入“黑名单”管理的企业;企业当年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企业弄虚作假,有瞒报事故、提供虚假安全生产信息造成恶劣影响等情况的。
  五、评定程序和时限
  1、企业自评。列入2015年诚信等级评定计划的120家企业,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自评明细表》进行自评。2015年9月底前完成企业自评并提出评估申请。列入2016年评定和分级计划的350家经营企业,在2016年6月底前完成企业自评并提出评估申请。评估申请按照省、市、县安监局的评定职责,向同级安委办提出诚信等级评估申请。
  2、安监部门组织评估。省、市、县安监部门成立企业诚信等级评估小组,评估小组一般应由主管科(处)室人员和专家组成,专家人数不得少于2人。企业诚信等级评估小组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估明细表》要求,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企业标准化达标和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三项制度”建设、现场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及安全文化等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考评,并主动向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了解企业受行政处罚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现场计分,填写企业安全诚信等级评估申请表,拟定企业诚信等级。省、市、县安监局自接到评估申请后,在60个工作日内,组织诚信等级评估小组进入企业进行考评。
  3、诚信等级公示与确定。企业诚信等级初定结果,每季度末汇总后报本级安委办,由各级安委办统一在企业诚信信息发布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企业对等级评估结果有异议或安监部门接到社会举报的,由该级安委办组织进行调查和审核,结果有变化的进行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企业诚信等级按照市、县安监局评估结果进行认定,由市、县安委办颁发《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证书》,其中市、县安监局评估达到A级的企业将评估材料报省安委办,由省安委办颁发《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证书》。
  六、工作要求
  1、细化措施,迅速行动。各县区要尽快梳理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标准化达标情况,及时将《关于做好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发送到企业,制定具体措施,尽快安排部署,严格按照《秦皇岛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和评定程序,完成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诚信等级评定任务。
  2、严格把关,认真评定。各县区组织对企业评估时,要认真对待,严格把关,确保评估等级客观、公正,要按照诚信等级管理要求,做好企业诚信等级重新评定和降级、升级的调整评定工作。对D类企业和列入“黑名单”企业,既要严格执法,又要强化服务,帮助引导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消除事故隐患。
  3、及时总结,不断完善。各县区在推进过程中要及时总结,不断完善,切实把企业诚信等级评定工作做实、做细。同时,要注重收集资料,摸清企业管理现状,掌握企业致灾因素情况,为开展分级管理做好基础性工作。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向本级安委办和省局反馈。